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6-01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送达的(2025)
湘07破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常德中院裁定批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879,774,351股为基数,按照每10
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879,774,351股股票。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759,548,702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
出资人分配,全部由重整投资人支付现金对价受让,相应资金用于根据《重整计
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用途,具体受让
股票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情形下的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存在明显差异,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第 4.4.2 条的相关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如果股权登
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 2.34 元/股,公司需根据本次公司除权参考价格的计
算公式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买卖,
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
转增股份上市日为2026年3月11日。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即2026年3月10日),公司股票停牌1
个交易日,并于2026年3月11日复牌。
一、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事裁定书》和(2025)湘 07 破 15 号《决定书》,常德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
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
定管理人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牌并变更证券
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案重整投资人投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事裁定书》,常德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
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人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收到重整投资协议全部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景峰医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79,774,351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实施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879,774,351股股票。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前述转增股票不向原出资人分配,全部由重整投资人支付现金对价受让,相
应资金用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破产费用、清偿各类债务、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等用途,具体受让股票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
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10日,转
增股份上市日为2026年3月11日。
四、除权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4.4.2条的规定: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
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
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
(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本次公司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拟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重整投资人受
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
综合计算,本次重整景峰医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重整投资人受
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2,060,857,594.18 元
÷879,774,351 股=2.34 元/股。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平均价 2.34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
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
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
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2.34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直接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湖南景峰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后续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
向法院申请另行扣划至重整投资人的账户。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况如下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股本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879,774,351 879,774,35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79,774,351 - 879,774,351
总股本 879,774,351 879,774,351 1,759,548,702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及重整投资人预计持有股份情况如下表(最
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
确认的数量为准):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例 例
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457,482,662 26.0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叶湘武 112,252,286 12.76% 109,252,286 6.21%
常德瑞健一禾咨询管理合伙
- - 70,558,000 4.01%
企业(有限合伙)
常德智恒咨询管理合伙企业
- - 70,206,000 3.99%
(有限合伙)
常德市德源招商投资有限公
- - 65,132,305 3.70%
司
常德金洋洪赢商务服务合伙
- - 30,000,000 1.70%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量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 - 25,810,779 1.47%
公司-量利元启 1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湖南财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20,000,000 1.14%
安徽明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明泽远见 6 号债券私募证券 - - 18,747,253 1.07%
投资基金
常德顺行至通咨询管理合伙
- - 17,595,384 1.00%
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景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 - 15,000,000 0.85%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量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量利元启 4 号私募证券 - - 14,568,602 0.83%
投资基金
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祺顺扬帆 5 号私募证券投资 - - 14,110,748 0.80%
基金
杭州源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源铨东湖 6 号私募债券投资 - - 10,237,470 0.58%
基金
杭州源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源铨东湖 9 号私募证券投资 - - 9,868,857 0.56%
基金
常德德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8,800,000 0.50%
宁波量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量利元玺 3 号私募证券 - - 7,258,396 0.41%
投资基金
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祺顺扬帆 19 号私募证券投 - - 3,097,864 0.18%
资基金
上海鑫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鑫绰鑫融 3 号私募证券投资 - - 1,300,031 0.07%
基金
七、重整投资人股份锁定情况
执行本次重整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石药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药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蔡东晨先生将成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第九条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规定,石药控股、常德市德源招商投资有限
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基于本次重整投资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常
德瑞健一禾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财务投资人承诺自受让转增股票之
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基于本次重整投资所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
八、停复牌安排
停复牌安排:因业务办理需要,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于本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即2026年3月10日),公司股票停牌1个交
易日,并于2026年3月11日复牌。
九、风险提示
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
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
者均为负值,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
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存在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能力
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的影响暂未消除。
需结合《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重整财务顾问专项意见,对本次重整新
增股份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根据公司初步测
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公司股价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具体以公司后
续公告为准。
鉴于公司重整相关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涉及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刊登在选定媒体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