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6-012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于 2026 年 2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
分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 66,982.96 万元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969.18 万元。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北京凌云光智能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凌云光”)作为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 JAI 100%股权”的实施主体,公司
拟使用募集资金 66,982.96 万元一次或分批向北京凌云光提供无息借款用于上述
项目。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 36 个月(含 36 个月),后续将视项目实施情
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
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符合公司
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无息借款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