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泰福泵业
股票代码:30099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宜文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温岭市地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海逸路 33 号海逸豪苑 25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林慧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温岭市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南路 98 号钻石雅苑 22 幢 2
号一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温岭市益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南路 98 号钻石雅苑 22 幢 2
号(二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泰福泵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泰福泵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含义如下: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陈宜文、林慧、温岭市地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温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岭市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岭市益泰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泰福泵业 指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份减持、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股权激励注销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的权益发生变化,上述变化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比例合计下降至 45%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有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 陈宜文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26231971********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企业名称 温岭市地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宜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81775737411E
注册资本 488 万元
经营期限 1991-02-12 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信息 陈宜文持股 95%、林慧持股 5%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
经营范围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海逸路 33 号海逸豪苑 25
注册地及通讯方式
号
主要负责人(执行事务
陈宜文
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 林慧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26231974********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企业名称 温岭市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宜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81MA29Y5QL5A
注册资本 660 万元
经营期限 2017-07-24 至 2027-07-23
主要股东为陈宜文,除陈宜文外其他股东均为有限合
股东信息
伙人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未经金融等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
经营范围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南路 98 号钻石雅
注册地及通讯方式
苑 22 幢 2 号一楼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五
企业名称 温岭市益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81MA29Y5QK7F
注册资本 610.5 万元
经营期限 2017-07-24 至 2027-07-23
股东信息 主要股东为林慧,除林慧外其他股东均为有限合伙人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未经金融等
经营范围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松航南路 98 号钻石雅
注册地及通讯方式
苑 22 幢 2 号(二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陈宜文先生、林慧女士为夫妻关系;温岭市地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陈宜文、
林慧夫妇控制的企业;温岭市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泰
投资”)为陈宜文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温岭市益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益泰投资”)为林慧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根据《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宜文先生、温岭市地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林慧女
士、温岭市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岭市益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系宏泰投资、益泰投资部分合伙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泰
福泵业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股权激励注销共同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上述变化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合计下降至 45%,触及 5%的整数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持有公司股份 1,547,000 股的股东宏泰投资,
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62,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1733%);持有公司股份 1,380,000 股的股东益泰投资,计划以集中竞
价 交 易 方 式减 持 公 司股 份合 计 不 超过 338,000 股(即 不超过 公司 总股本 的
本的 0.535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增加或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4,000,000 股,占公司
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48.46%(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
总股本 90,800,000 股为基数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在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
后续因股份减持、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股权激励注销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42,90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5.00%(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45.90%),触及 5%的整数倍。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占总股 占剔除回购专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股数 本比例 股数 用证券账户股
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份数量后总股
(%)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15.00 19.99 1,815.00 19.04 19.42
陈宜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3.75 4.76 4.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15.00 19.99 1,361.25 14.28 14.56
合计持有股份 1,800.00 19.82 1,800.00 18.88 19.26
温岭市地久
电子科技有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00.00 18.88 19.26
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0.00 19.82
合计持有股份 400.00 4.41 400.00 4.20 4.28
林慧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00 1.05 1.07
有限售条件股份 400.00 4.41 300.00 3.15 3.21
温岭市宏泰 合计持有股份 200.00 2.20 145.96 1.53 1.56
投资合伙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5.96 1.53 1.56
业(有限合
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0.00 2.20
温岭市益泰 合计持有股份 185.00 2.04 129.30 1.36 1.38
投资合伙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9.30 1.36 1.38
业(有限合
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5.00 2.04
合计 4,400.00 48.46 4,290.26 45.00 45.90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日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 90,800,000 股为基
数计算;
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1,873,900 股后总股本为 93,465,266 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一)公司自上市以来总股本变动情况
变动日期 变动原因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增加了 5,227,166 股。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3 月 7 日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
截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2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688,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公
司总股本减少了 688,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占剔除回
股份减持
股东名称 占总股 可转债 股权激 购专用证
股数 占总股
本比例 转股被 励注销 股数 券账户股
(万股) 本比例
(%) 动稀释 被动增 股数 比例 (万股) 份数量后
(%)
(%) 加(%) (万股) (%) 总股本比
例(%)
陈宜文 1,815.00 19.99 -1.09 0.14 1,815.00 19.04 19.42
温岭市地
久电子科
技有限公
司
林慧 400.00 4.41 -0.24 0.03 400.00 4.20 4.28
温岭市宏
泰投资合
伙企业 200.00 2.20 -0.12 0.02 -54.04 -0.57 145.96 1.53 1.56
(有限合
伙)
温岭市益
泰投资合
伙企业 185.00 2.04 -0.11 0.01 -55.70 -0.58 129.30 1.36 1.38
(有限合
伙)
合 计 4,400.00 48.46 -2.64 0.33 -109.74 -1.15 4290.26 45.00 45.90
注: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有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除陈宜文、林慧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持有泰福泵业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
冻结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
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宏泰投资和益泰投资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泰福泵业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告编号:2025-054),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的股东宏泰投资计划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1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6580%);持有公司股份 1,850,000 股的股东益泰投资计划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0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9683%)。上述股东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52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26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
占剔除公司回
占总股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购专用账户中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本比例
(元/股) (万股) 股份数量后总
(%)
股本比例(%)
宏泰投资 2025 年 9 月 2 25.45 45.30 0.4752 0.4847
集中竞价
日至 2025 年
交易
益泰投资 12 月 1 日 25.38 47.00 0.4930 0.5029
合计 92.30 0.9681 0.9875
注: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有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告编号:2026-003),持有公司股份 1,547,000 股的股东宏泰投资计划以集中竞
价 交 易 方 式减 持 公 司股 份合 计 不 超过 162,000 股(即 不超过 公司 总股本 的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38,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616%);上述
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350%)。
宏泰投资和益泰投资于 2026 年 2 月 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期间减持股份
情况如下:
占剔除公司回
占总股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购专用账户中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本比例
(元/股) (万股) 股份数量后总
(%)
股本比例(%)
宏泰投资 2026 年 2 月 2 31.32 8.74 0.0917 0.0935
集中竞价
日至 2026 年
交易
益泰投资 2 月 27 日 31.32 8.70 0.0913 0.0931
合计 17.44 0.1829 0.1866
注: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有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
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宜文(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林慧(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温岭市地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温岭市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温岭市益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6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泰福泵业证券部。
附表一
基本情况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 松门镇东南工业园区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公司 (海天名苑小区往东
股票简称 泰福泵业 股票代码 300992
陈宜文、林慧、温岭市
地久电子科技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司、温岭市宏泰投资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温岭市***
称 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温岭市益泰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是√ 否□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股权激励注销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44,000,0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48.46%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1,097,4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3.46%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42,902,600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45.00%
时间:2021 年 5 月 25 日至 2026 年 2 月 27 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份减持、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股权激励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注销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变动后持股比例
时间及方式
为 45.00%。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内继续增持/减持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否□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泰福泵业股票的情形。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宜文(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林慧(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温岭市地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温岭市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温岭市益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