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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微: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7 21:13:38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ST 天微    公告编号:2026-016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12.4.10 条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
示。
  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11 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到
公司提交的完备的申请材料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
在此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
供有关材料。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
                       《关于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26),公司因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为负值,且 2024 年度实现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4.10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可
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度《审
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 150,197,152.94 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为 142,300,101.72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 12.4.2 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 5 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撤
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一)第 12.4.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
项规定的任一情形;
        (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相关
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但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
大资产重组,按照相关规定无法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除外;(四)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五)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不存在上述任一
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撤销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券交易所在收到公司提交的完备的申请材料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的决定,在此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
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有
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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