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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 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4 21:05:22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收到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要约收购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进展情况的函》,现将函件内容公告如下:
  “2025 年 12 月 24 日,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
选”)与锋龙股份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实
际控制人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厉彩霞签署了《关于浙
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诚锋投资向优必选协议转让锋
龙股份合计 65,529,90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锋龙股份总股本的 29.99%)
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
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优必选及/或其指定主体将向锋龙股份除优必选以外
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28,450,000 股(占锋龙股份
总股本的 13.02%),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72 元(根据上市公司股份除
权除息情况调整,如需)。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
务,且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
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以《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
让的 65,529,90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锋龙股份总股本的 29.99%)完成
过户登记为前提。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次要约收购计划未发生变化,优必选及有关各方正在积
极推进各项工作,但无法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披露之日起 60 日内公告要
约收购报告书全文。优必选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满足要约收购条件时及时
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在此之前,优必选将每 30 日告知锋龙股份有关本次交易
进展情况,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次要约收购尚未生效,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要约收购的
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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