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有效性的说明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 方 式 取 得 上 海 肖 克 利 信 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份 、 FIRST
TECHNOLOGY CHINA LIMITED(富士德中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
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
摘要和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经相关人
员签字确认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送。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就
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
审核意见。
买资产框架协议》。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
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承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所作出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交易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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