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6-005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月 1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6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73)、《中炬
高新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
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和/
或自筹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26.00 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按照公司回购股份
的价格上限、预计回购金额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约为
已发行总股本的 1.48%、2.96%。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数量和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
情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向公司
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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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
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
下:
(1)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
午 14:00-17:00;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
为准。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