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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蕊斯: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4 21:08:42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6-001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甲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张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弘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汇桥弘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汇桥弘甲”)持有公司股份 557,3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054%。
汇桥弘甲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
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57,3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张晶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
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16,8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汇桥弘甲、张晶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东汇桥弘甲减持计划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7054%。
  汇桥弘甲已完成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
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投减
持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创投减持实施细则》”),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金业协
会的备案。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创投减持实施细则》,汇桥弘甲作为符
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投资期限已满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和/或 2%。”
  若减持期间本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比例
不变,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易方式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股东张晶减持计划
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1605%。
  若减持期间本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比例
不变,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易方式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
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别
             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汇桥弘   股份限   收益归公司所有。
甲、张晶   售承诺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
             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
             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持股意   关公告。
 汇桥弘   向及减   4、本企业若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甲、张晶   持意向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
             后未满 6 个月的期间内;或者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
       承诺
             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期间内;或者发生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其他情形,本企业不得减持股票。
             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给公司或其
             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
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创投减持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创
投减持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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