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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 2025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1-14 18:11:50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840,547 股,该部分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4066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
算 的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金 额 ÷ 总 股 本 =15,000,004.66 元
÷160,302,593 股=0.0935730 元/股。
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35730
元/股。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总股本为160,302,593股,回购专户股份为840,547股,因此,扣除回购专户
股份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基数为159,462,046股。公司拟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
数量后的股本159,462,0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4066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5,000,004.6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该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可分配范围。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将以最新
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持有股份数量仍为 840,547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仍为 159,462,046 股,即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
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民币(含税)(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
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406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1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
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35 元/股(以下
简称“本次回购”),按照前述金额及回购股份价格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
于 562,340 股,不超过 937,233 股,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约 0.36%-0.60%。
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价格上限低于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为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公司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 114.16 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方
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区
间预计为 864,856 股至 1,040,047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54%-0.65%。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股
份数量。根据上述约定,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14.1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114.07 元/股,同时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按照调整后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114.07 元/股测算,公司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864,875 股,不超过
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 66 号
  咨询联系人:张王均
  咨询电话:19925535381
  传真电话:0756-8519960
  八、备查文件
的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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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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