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6002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港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12 日,北部湾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十四个交易日中,已有十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北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
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本次可
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北
港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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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北港转债”基本情况
(一)“北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元,发行数量30,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万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6
月 28 日 起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 债 券 简 称 “ 北 港 转
债”,债券代码“127039”。
(二)“北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7
月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月5日)起至可转
债到期日(2027年6月2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
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三)“北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北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35元/股。2022年5月20日,
因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
整有关规定,“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8.35元/股调整为8.1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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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格由8.17元/股调整为8.00元/股。2024年5月13日,因实施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8.00元/股调整为
港转债”转股价格由7.80元/股调整为7.60元/股。自2022年2月24
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公司因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
预案》的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北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60元/
股调整为7.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15日起生
效。2024年11月22日,因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北
港转债”转股价格由7.59元/股调整为7.44元/股。2025年5月28日,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7.44
元/股调整为7.39元/股。2025年10月22日,因实施2025年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北港转债”转股价格由7.39元/股调整为7.31元/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7.31元/股。
二、“北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北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
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
现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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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
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
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
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
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司股票连续十四个
交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北港转债”当
期转股价格(即7.31元/股)的130%(含130%),若未来连续
十六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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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将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
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
订)》以及《募集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或约定,于触发条件
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北港转债”,并将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自 律 监 管 指 引 第 15 号 — —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
发“北港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北港转债”,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
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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