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7 证券简称:富乐德 公告编号:2025-074
债券代码:124025 债券简称:富乐定转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持有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12,0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51%) 的王哲先生、持有公司4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0.0065%)的李泓波先生、持有公司4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5%)
的吕丰美先生、持有公司8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13%)的颜华先生、
持有公司4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5%)的陈秋芳女士,计划在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分别不超过28,000股、12,000股、12,000股、21,000、12,000股,分别占公司
总股本的0.0038%、0.0016%、0.0016%、0.0028%、0.0016%。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总经理王哲先生、常务副总经理李泓波先生、副总经
理吕丰美先生、董事会秘书颜华先生、财务负责人陈秋芳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哲 董事兼总经理 112,000 0.0151%
李泓波 常务副总经理 48,000 0.0065%
吕丰美 副总经理 48,000 0.0065%
颜华 董事会秘书 84,000 0.0113%
陈秋芳 财务负责人 48,000 0.006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名称 职务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哲 董事兼总经理 28,000 0.0038%
李泓波 常务副总经理 12,000 0.0016%
吕丰美 副总经理 12,000 0.0016%
颜华 董事会秘书 21,000 0.0028%
陈秋芳 财务负责人 12,000 0.0016%
注: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
行相应处理。
年12月15日-2026年3月1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
持的期间不减持)。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哲
先生、李泓波先生、吕丰美先生、颜华先生、陈秋芳女士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本次减持计划不存
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五条至第九条(如适用)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