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布拉德斯科巴西伊博维斯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1 月 6 日
华夏布拉德斯科巴西伊博维斯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基金名称
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华夏布拉德斯科巴西伊博维斯帕 ETF(QDII)
基金主代码 15910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11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华夏布拉德斯科巴西伊博维斯帕交易型
公告依据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
《华夏布
拉德斯科巴西伊博维斯帕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注:场内简称:巴西 ETF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5〕2350 号文
基金募集期间 2025 年 10 月 31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5 年 11 月 5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9,08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99,999,857.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
币元)
有效认购份额 299,999,857.00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47,078.00
合计 300,046,935.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 位:份)
本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 位:份)
基金情况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
是
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
的日期
注:①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网上现金认购及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
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现金认购款项的利息和具体份额以登记
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
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②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③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数量区间为 0。
⑤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数量区间为 0。
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
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