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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枪科技: 关于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04 22:05:12

证券代码:001211          证券简称:双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特定股东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美云女士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0.11%)的特定股东浙江科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发资本”)计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前总股本 72,000,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1,045,700 股,下同)。
     持有公司股份 279,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9%)的董事、副总经理张美云女
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69,8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0%。
     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科发资本、董事及副总经理张美云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美云女士及科发资本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科发资本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承诺及履行情况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本的比例
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科发资本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
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在承诺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承诺人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
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
  承诺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期间内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科发资本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二)张美云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承诺及履行情况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不超过)                 (不超过)
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张美云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公司如有派
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若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22 年 2 月 5 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
长 6 个月(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
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除前述锁定期外,承诺
人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25%;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截至本公告日,张美云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
定性;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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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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