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宝鼎科技
股票代码: 002552.SZ
收购人: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 118 号 1 号楼
通讯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 118 号 1 号楼
一致行动人 1: 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街道温泉路 118 号 1 号楼
通讯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街道温泉路 118 号 1 号楼
一致行动人 2: 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住 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 118 号 1 号楼
通讯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 118 号 1 号楼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
准则第 16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宝鼎科技拥
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宝鼎科技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截至本收购报告书出具日,本次收购所涉及的各方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收购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
序。本次收购系招远市国资局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
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
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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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释 义
本报告书/收购报告书 指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
公司/上市公司/宝鼎科技 指
码:002552.SZ
收购人/招金集团 指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金有色矿业有限
一致行动人 指
公司
招远市国资局 指 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金都国投 指 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
招金矿业 指
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润资源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山东中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惠
招金黄金 指
邦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招金有色 指 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中矿集团 指 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
河西金矿 指 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
新东庄金矿 指 招远市新东庄金矿有限公司
山东财欣 指 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本次招远市国资局向招金集团转让金都国投 100%股权的
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指
交易
《关于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协议》 指
协议》
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与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山
《<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
指 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签
议》
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6 号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民法典》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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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登公司/中证登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近三年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
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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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招金集团
企业名称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乐译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 118 号 1 号楼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5165236898M
控股股东 招远市国资局
金矿勘探(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矿山机械制修;经济林苗种植、销售;果树种植;果品收购、
销售;塑料制品、浮选用黄药、石材、矿山机电设备、电线、
电缆的生产、销售;黄金、白银的购销及加工;货物及技术的
经营范围
进出口业务;采、选、氰、冶、工程勘探及水处理的试验开发
及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新工艺及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咨询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2-06-28 至 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 118 号 1 号楼
(二)一致行动人 1—金都国投
企业名称 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浩文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街道温泉路 118 号 1 号楼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5MA94X56330
控股股东 招远市国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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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选矿;
贵金属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经营范围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非煤矿山
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经营期限 2021-09-14 至 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街道温泉路 118 号 1 号楼
(三)一致行动人 2—招金有色
企业名称 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广辉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 118 号 1 号楼
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51652351155
控股股东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经营范围 为准)一般项目:安全咨询服务;金属矿石销售;机械设备租
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2-01-11 至 2032-01-11
通讯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 118 号 1 号楼
二、收购人股权结构与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1—金都国投的控股
股东均为招远市国资局,一致行动人 2—招金有色为招金集团全资子公司;收购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为招远市人民政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
人的出资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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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购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招金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方式及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比例
金银冶炼、电解
山东招金集团招远黄金冶炼
有限公司
与销售
黄金及其他有色
资、开发
房地产及工程项
目咨询、技术咨
房地产经营租
赁,物业管理
技术开发、技术
及技术转让
烟台金控投资中心(有限合 以自有资金进行
伙)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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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持股方式及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比例
分离膜技术研
发、膜产品研发
制造、膜工程系
统设计施工
金银制品、珠宝
直接持股 钻饰、镶嵌饰品、
股 6.50% 售;金银冶炼、
收购加工
金融服务、资产
直接持股 管理及黄金白银
股 4.05% 商品现货代理服
务
房地产开发与经
营
山东招金贵金属科技有限公 直接持股 50%, 货物及技术的进
司 间接持股 43.50% 出口贸易
直接持股
股 8.62%
直接持股 40%, 企业集团财务公
间接持股 26.99% 司服务
金银制品销售;
直接持股 40%,
间接持股 52.20%
批发及零售
直接持股 35%, 固体矿产地质勘
间接持股 22.40% 查
直接持股
黄金勘探、开采、
选矿及冶炼
股 2%
山东国环固废创新科技中心 直接持股 30%,
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 27.90%
(1)一致行动人 1—金都国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 1—金都国投控制的核心企业具体情况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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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持股方式及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比例
其他非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与资产管
理、金矿采选
投资与资产管
矿批发
电子铜箔、覆铜
板的设计、研发、
金矿的采选及销
售
(2)一致行动人 2—招金有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 2—招金有色控制的核心企业具体情况如
下:
注册资本 持股方式及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比例
有色金属矿石、
黑色金属矿石的
隆化县浩政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
销;铅矿、锌矿
开采
非煤矿山矿产资
源开采;安全生
产检验检测;检
验检测服务
铅、锌、锑矿开
采、加工
矿产资源的开发
山东招金源丰矿业投资有限 直接持股 75%,
公司 间接持股 25%
金从事投资活动
萤石矿的开采、
加工、购销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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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购人—招金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
招金集团是集勘探、采选、冶炼、精深加工、终端销售、投资交易为一体,
以矿业、深加工业等多产业、多业态并举发展的矿业集团公司,发展形成了以招
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的矿业产业、以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为龙头的
深加工产业以及其他产业等三大产业结构。
招金集团黄金生产拥有“勘探—采选—氰冶—精炼—金银制品加工—终端销
售”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招金集团黄金业务产品主要包括成品金(矿产金)、
金精矿、金精加工产品(精炼金)和金银饰品等。其中,矿产金是招金集团下属
矿山企业自行开采的金矿石冶炼成的标准金(自产金)以及部分外购矿石产金及
部分副产金。招金集团商业板块主要包括金银饰品零售、贵金属贸易及进出口等
各种商业服务业。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招金集团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财务报表分别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和信审字(2023)第 000681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4)第 00050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和信
审字(2025)第 00093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招金集团最近三年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988,321.53 6,809,226.15 7,229,334.36
所有者权益 2,489,973.44 2,050,623.55 2,180,295.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35,433.21 294,783.30 417,544.27
资产负债率 68.83% 69.88% 69.84%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9,785,378.49 5,470,614.23 5,643,228.32
净利润 159,004.67 99,182.34 47,776.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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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收益率 7.00% 4.69% 2.35%
(二)一致行动人 1—金都国投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
金都国投是招远市 2021 年组建的注册资本为 100 亿元的产业投资集团,下
属核心企业主要从事投资管理,金矿采选,电子铜箔、覆铜板的设计、研发、生
产及销售等业务。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金都国投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财
务报表分别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天恒信审字[2023]第 1402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天恒信审字[2024]第 1407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天恒信审字
[2025]第 1404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金都国投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045,621.37 2,065,839.68 1,440,350.09
所有者权益 550,196.47 605,459.77 317,498.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99,438.49 549,126.32 296,136.86
资产负债率 73.10% 70.69% 77.96%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5,140,670.99 5,037,698.01 4,973,341.99
净利润 34,381.17 21,640.12 4,749.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5.95% 4.69% 2.99%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2025 年 10 月金都国投持有的中矿集团 90%股权划转至招远市国资局。
(三)一致行动人 2—招金有色从事的主要业务及财务情况
招金有色是一家专业开发有色金属矿业的综合性企业,主营业务为铁、银、
铜、铅、锌、钒、钼等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勘探与采选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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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金有色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79,180.43 291,630.14 393,621.35
所有者权益 -123,703.67 -107,404.26 -58,553.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2,589.29 -115,451.84 -67,107.35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9,751.45 5,495.66 6,254.43
净利润 -7,006.22 -40,912.60 -11,430.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7,382.63 -40,406.40 -10,468.66
利润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合并报表口径。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都国投与招金有色
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收购人—招金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招金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的居留
权
王乐译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山东 否
姜桂鹏 副董事长 中国 山东 否
王晓杰 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中国 山东 否
栾文敬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山东 否
冷启龙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山东 否
李广辉 副总经理 中国 山东 否
董少岐 财务总监 中国 山东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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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招金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
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二)一致行动人 1—金都国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都国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的居留
权
孙浩文 董事长 中国 山东 否
李宜三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山东 否
李胜涛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山东 否
贾海德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山东 否
韩涛 一级高级总监 中国 山东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都国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
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三)一致行动人 2—招金有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招金有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的居留
权
李广辉 董事长 中国 山东 否
董少岐 董事 中国 山东 否
滕杰田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山东 否
冯向阳 副总经理 中国 山东 否
孙涛 副总经理 中国 山东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招金有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
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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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一)收购人—招金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招金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方式及持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万元) 股比例
直接持股
招金矿业股份有 黄金勘探、开采、选矿
限公司 及冶炼
股 2%
招金国际黄金股 以黄金为主要品种的矿
份有限公司 业开采、矿产品销售
直接持股 电子铜箔、覆铜板的设
宝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股 6.88% 与黄金矿的采选及销售
(二)一致行动人 1—金都国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1—金都国投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方式及持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万元) 股比例
电子铜箔、覆铜板的设
宝鼎科技股份有 直接持股
限公司 29.91%
黄金矿的采选及销售
(三)一致行动人 2—招金有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2—招金有色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方式及持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万元) 股比例
电子铜箔、覆铜板的设
宝鼎科技股份有 直接持股
限公司 6.88%
与黄金矿的采选及销售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招远市国资局、实际控制人招远市人
民政府通过招金集团、金都国投、招金有色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同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介
绍”之“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之“(一)收购人—招金集团”、
“(二)一致行动人1—金都国投”、“(三)一致行动人2—招金有色”。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
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一)收购人—招金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招金集团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方式及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山东招远中银富登
村镇银行有限责任 10,000.00 直接持股 9.50% 银行业
公司
山东招金集团财务 直接持股 40%,间接
有限公司 持股 26.99%
(二)一致行动人 1—金都国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1—金都国投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
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方式及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山东金都基金管理 其他非公开募集证券投
有限公司 资基金
(三)一致行动人 2—招金有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2—招金有色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银行、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控股股东招远市国资局、实际控制人招远市人
民政府通过招金集团、金都国投、招金有色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同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之
“七、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
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之“(一)收购人—招金集团”、“(二)一
致行动人 1—金都国投”、“(三)一致行动人 2—招金有色”。
八、收购人与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一)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收购人招金集团、一致行动人 1—金都国投、一致行动人 2—招金有色同为
招远市人民政府控制的企业,具体股权关系详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收购人介绍”
之“二、收购人股权结构与控制关系”之“(一)收购人股权结构”。
招金有色是招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招金集团与招金有色在人员方面兼职情
况:招金有色董事长李广辉在招金集团担任副总经理;招金有色董事董少岐在招
金集团担任财务总监。
除上述关系之外,招金集团、金都国投、招金有色在资产、业务方面相互保
持独立。
(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1—金都国投的控股
股东均为招远市国资局,一致行动人 2—招金有色为招金集团全资子公司;收购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为招远市人民政府。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
十三条的规定,上述三者构成一致行动人,不涉及达成、签署一致行动意向或协
议的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二节 收购目的及收购决定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本次股权转让系根据招远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属企业优化整合相关安排以及
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国有资产内部股权转让,为进一步响应国家战略部
署、调整优化市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专业化整合,以市
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为方向推动市属企业实施业务及资产整合,增强企业总体
竞争实力,招远市国资局通过本次交易向招金集团转让金都国投 100%股权,达
到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提升国有资本的市场化管
理质量,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的目标。
本次收购完成前,招金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23%股权,并通过其全资子
公司招金有色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6.88%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招金集团将取得
招远市国资局直接持有的金都国投 100%股权,从而进一步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二、收购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收购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其他未来
月内拟以其他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收购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三、本次交易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关安排,招远市国资局出具了《关于同意将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日,招远市国资局与招金集团签署《关于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
股权转让协议》,招远市国资局将持有金都国投 100%的股权转让至招金集团。
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根据招金集团《公司章程》相关约定,招金集团存续期间,其除招远市国资
局之外的剩余股东山东财欣授权招远市国资局代为行使股东表决权,公司股东会
决议经招远市国资局签署即为有效决议,本次交易无需山东财欣履行额外程序。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都国投的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推进中,本次交易
尚需履行评估报告备案或核准程序,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程序(如需)及各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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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收购人本次收购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收购前,金都国投持有上市公司 116,062,1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29.91%。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为金都国投,实际控制人为招远市人民
政府。招金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23%股份,并通过其子公司招金有色间接持
有公司 6.88%股份。
本次收购前,上市公司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本次收购为招金集团通过国有股权转让方式取得金都国投 100%的股权。本
次收购完成后,招金集团在原有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23%股份,并通过其子公司
招金有色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6.88%股份的基础上,另通过金都国投间接持有上市
公司 116,062,1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1%,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民政府。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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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收购方式
本次收购的方式是招远市国资局将其持有的金都国投 100%股权转让至招金
集团。
三、本次收购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主要如下:
甲方(出售人):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乙方(收购人):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 100%股权由甲方持有。
甲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简称
“标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该标的股权及附着于或产生于该标的股
权的一切权益(简称“本次转让”)
本次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 100%股权由乙方持有。
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对价由甲乙双方共同聘请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以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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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依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标的股权收购对价由乙方于本协议生效且标的股
权评估结果经各方确认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丙方应于乙方支付完毕标的股权转让对价后 5 个工作日内向相应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提交符合要求的变更登记材料,甲方、乙方应予以配合。
本次转让变更登记经丙方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并同意换发新的营业
执照(如需)即视为本次转让完成,新的营业执照所记载的核发日期即为“交割
日”。
各方在此确认并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丙方
产生的所有损益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交割日后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交割日前及交割日:
(1)甲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议。
甲方已获得进行本协议项下交易所必需的同意或授权。
(2)甲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其项下的所有义务,均不:①违反任何对其具
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章程、生效判决、裁决、司法裁定或行政决定;②违反
适用于甲方的任何法律规定或与之有冲突。
(3)本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经正式签署和交付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可根据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
(4)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且该等股权除各方另有约定或已做信息
披露外,不存在任何质押及其他形式或性质的担保或权利负担,亦不存在任何争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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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向甲方保证,在交割日前及交割日:
(1)乙方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交付并履行本协议。
乙方已获得进行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所必需的同意或授权。
(2)乙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其项下的所有义务,均不:①违反任何对其具
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章程、生效判决、裁决、司法裁定或行政决定;②违反
适用于乙方任何法律规定或与之有冲突。
(3)本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经正式签署和交付即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可根据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
就本次转让,各方应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各自缴纳相应的税款和费用。
本协议项下转让过程中,一方知悉的其它各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及资料等信
息,该方均承担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政府部门强制要求外,不得向任
何第三方透露。
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
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
均构成其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对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
其解释。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均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目标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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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本协议各方协商同意后由各方及各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加盖公章,该等书面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
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之日起成立,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国资监管、经营者集中申报等(如需)]后
生效。
了《<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内容主要如下:
甲方: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乙方: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目标公司”)
根据本次股权转让的推进安排,各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就标的股权涉及的转
让对价等相关事项,共同达成并签署本补充协议如下:
将不会超过 16 亿元,具体作价将根据由甲乙双方共同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
备案的评估结果最终确定。
之日起成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国资监管、
经营者集中申报等(如需)]后生效。
四、本次收购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及股份转让的其他
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收购涉及的金都国投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
质押、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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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收购所涉及的资金总额
招金集团拟以现金收购招远市国资局持有的金都国投 100%股权,从而间接
增持上市公司 116,062,1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1%。依据《股权转
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本次转让的标的股权对价由招远市
国资局及招金集团共同聘请评估机构评估确定,预估标的股权转让作价将不会超
过 16 亿元。
二、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说明
本次收购以国有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所需资金全部来自招金集团自有资金
或合法自筹资金。
同时,招金集团就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出具了如下说明:
“1、本公司具有履行相关收购义务的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
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
问题可能导致本次收购的金都国投股权或其持有的宝鼎科技股份存在任何权属
争议的情形;
三、本次收购的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履行,具体资
金支付方式请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三节 收购方式”之“三、本次收购所涉及相关协
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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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收购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超过 30%,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一)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本次收购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招金集团以股权转让方式受让招远市
国资局持有的金都国投 100%股权,招金集团及金都国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远
市人民政府,本次收购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且未导
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
形。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直接股权结构及持股数量变化,金都国投仍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招远市人民政府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
收购人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
见书已就本次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发表结论性意见,具体请参见另行披露的法律意
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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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支持宝鼎科技现有业务稳定发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暂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宝鼎科技主营业务或者对宝鼎科技主营业务作
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如宝鼎科技因其发展需要,或因市场、行业情况变化导
致需要对宝鼎科技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照宝鼎
科技治理规则及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
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
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的具体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
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项,收购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届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
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
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合意。未来,若根据上市公司实
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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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
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未来,若因经营需求,需对上市公司章
程条款进行变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
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并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
计划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对
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并无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进
行重大调整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对上市公
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并无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
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收购人根据其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
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调整,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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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收购对上市公
司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上
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收购
人保持独立。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招金集团已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函》,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具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宝鼎科技保持分
开,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
反宝鼎科技规范运作程序、干预宝鼎科技经营决策、损害宝鼎科技和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宝鼎科技及其
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宝鼎科技造成损失,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2023 年 9 月 5 日,上市公司与金都国投下属
子公司山东金都矿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
协议》,拟现金收购控制的河西金矿 100%股权,并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完成工
商变更,河西金矿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都国投在转让河西金矿 100%股
权时,就下属企业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形,已作出《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具体如下:
“1、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 5 年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培
育、委托管理、资产重组等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解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招远市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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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庄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庄”)、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矿集团”)与宝鼎科技及其子公司之间存在部分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形。
代为培育:与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同业竞争且暂不适合上市公司实施的业务板
块由金都国投或指定主体代为培育,待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后,培育方优先
以公允价格向上市公司转让,且上市公司在接到股权转让的书面通知后享有同等
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如果相关业务板块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
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具有并且将要行使法定的优先购买权,则在该等情形下,金都
国投及指定主体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股东放弃其法定的优先购买权。
委托管理:通过签署委托协议的方式,由金都国投将存在业务重合部分的经
营管理权委托上市公司进行统一管理,被托管公司向上市公司支付委托管理费,
上市公司仅在授权范围内对被托管公司组织日常管理,不享有所有权、处置权、
收益权、重大经营决策、董事会及关键管理人员任免、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
等重大权利,上市公司对被托管公司不享有控制权,实质上不会构成购买、出售
资产的行为。此外,委托管理费为固定费用,采用成本加一定利润的市场化原则
确定。
资产重组:采取现金对价或者发行股份对价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购买
资产、资产置换、资产转让或其他可行的重组方式,在相关同业资产满足相应财
务指标和规范性要求后,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的前提下,优先采取资产重组的方式将本公司旗下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的相关业务板块注入上市公司。
其中,新东庄尚未复工复产,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在业务正常经营、权属
清晰、规范性情况良好条件达成前,在其复工复产与本次置入河西金矿交易完成
孰晚之日后,将委托上市公司管理,待符合条件后即可注入;中矿集团下属企业
于今年开始产量爬坡,待业务正常经营、权属清晰、规范性情况良好以及下属在
产企业净资产收益率(该等资产为企业的)不低于宝鼎科技黄金资产上一年度净
资产收益率水平或下属非在产企业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 8%时注入。
务机会时,本公司将保持宝鼎科技独立参与市场竞争,支持宝鼎科技发挥其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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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本公司承诺将继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宝鼎科技独立参与市
场竞争,不损害宝鼎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规定,不利用宝鼎科技的控制权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宝鼎科技其他中小股
东的权益。
司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或促使所控制的
其他企业通知宝鼎科技及其子公司,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宝鼎科技及其子
公司,避免与宝鼎科技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宝鼎科
技及其子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新增任何与宝鼎科技及其子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
潜在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亦不会新增对任何与宝鼎科技及其子公司经营
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的投资。
风险,亦不会因履行本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
销之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宝鼎科技公司控股股东,且宝鼎科技拥有河西金矿控制
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出现违背上述承诺情形而导致宝鼎科技权益受损的情形,本
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该承诺仍在正常履行。本次交易完成后,金都国投仍然为上市公
司的控股股东,该承诺仍然持续有效。
本次招金集团拟通过受让金都国投 100%股权,成为宝鼎科技间接控股股东。
招金集团是集勘探、采选、冶炼、精深加工、终端销售、投资交易为一体,以矿
业、深加工业等多产业、多业态并举发展的矿业集团公司,其黄金生产拥有“勘
探—采选—氰冶—精炼—金银制品加工—终端销售”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宝鼎
科技体内的河西金矿始建于 1970 年,是一家集黄金采选综合配套为一体的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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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从事黄金矿的采选及销售业务。河西金矿与招金集团的矿权所涉及的
区域范围均为独立矿山。招金集团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
形,为了解决同业竞争,招金集团已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
如下:
“为了解决和避免本公司及关联方与宝鼎科技之间存在的其他同业竞争或
潜在同业竞争事项,本公司特承诺如下:
在同业竞争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本公司将自本公司取得
宝鼎科技控制权之日起 5 年内,按照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符合届时适用
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积极协调本公司及关联方综合运用包括但
不限于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相关业务整合以解
决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前述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资产重组:采取现金对价或者发行股份对价等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不
同方式购买资产、资产置换、资产转让、资产剥离、资产处置或其他可行的重组
方式,逐步对本公司及关联方和宝鼎科技存在业务重合部分的资产进行梳理和重
组,消除部分业务重合的情形;
(2)业务调整:对业务边界进行梳理,尽最大努力实现差异化的经营,例
如通过资产交易、业务划分等不同方式实现业务区分,包括但不限于在有色金属
及贵金属产品、矿权类型、行业分类、地理位置等方面进行区分;
(3)委托管理:通过签署委托协议的方式,由一方将业务存在重合的部分
相关资产经营涉及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全权委托另一方进行统一管理;
(4)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其他可行的解决措施。上述解决
措施的实施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宝鼎科技审议程序、证券监管部门及
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为前提。
务机会时,本公司将保持宝鼎科技独立参与市场竞争,支持宝鼎科技发挥其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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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本公司承诺将继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宝鼎科技独立参与市
场竞争,不损害宝鼎科技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规定,不利用对宝鼎科技的控制权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宝鼎科技其他中小
股东的权益;
不影响的情况下严格履行本承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亦不会因履行本承诺给
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
导致宝鼎科技权益实际受损的情形,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收购后,为减少和规范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
联交易,收购人已出具如下承诺:
“1、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利用自身对宝鼎科技的
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宝鼎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
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宝鼎科技的股东地位
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宝鼎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宝鼎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违规向本公司及本
公司下属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科技股东的义务,尽量避免与宝鼎科技(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不合理的关
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宝鼎科技依法签订规
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宝鼎科技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
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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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宝鼎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
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
及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
程的规定参加股东会,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
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宝鼎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将始终有效。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宝鼎科技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将由
违反承诺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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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系根据招远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属企业优化整合相关安排以及
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国有资产内部股权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除已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公开披露的关联
交易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其他合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
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
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
默契或者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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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收购披露之日前 6 个月
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的情况。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
的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收购披露之日前 6 个月
内,收购人的主要负责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存在买卖宝鼎科技股份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
自查期间买卖宝鼎科
姓名 职务 持有宝鼎科技股票的情
技股票情况
况
冷启龙 招金集团董事 1,000 股
滕杰田 招金有色董事、总经理 12,600 股
张守德 招金有色总经理助理 500 股
年 7 月 17 日买入 3,900
孙涛 招金有色副总经理 股、2025 年 7 月 18 日 0股
卖出 3,900 股、2025 年
股、2025 年 7 月 24 日
卖出 2,900 股
招金有色副总经理孙涛 2,500 股、2025 年 7 月
隋晓霞 0股
之配偶 17 日卖出 2,5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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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情况,冷启龙、滕杰田、张守德、孙涛已出具承诺:
“本人于宝鼎科技 2025 年 10 月 22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变更事项
的提示性公告》后首次知晓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在本人进行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时,
本人并不知晓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本人从未通过任何非公开渠道知晓本次交易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内幕信
息,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上述股票买卖,亦未向包括我的配偶、父母、子女
在内的任何第三方透露宝鼎科技的任何内幕信息。
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系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本人判断而
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本人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控制
他人股票账户买卖宝鼎科技股票的情形。除已公开披露信息以外,本人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保密义务。如有虚假,本
人将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宝鼎科技股票的全部投资收益上交宝鼎科技所有,并愿意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
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宝鼎科技的股票。”
孙涛之配偶隋晓霞已出具承诺:
“除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不知晓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信息。本人从未通过
任何非公开渠道知晓本次交易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内幕信息,未利用任何内幕
信息进行上述股票买卖,未从包括本人配偶孙涛在内的任何第三方获知宝鼎科技
的任何内幕信息。
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系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本人判断而
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本人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控制
他人股票账户买卖宝鼎科技股票的情形。除已公开披露信息以外,本人将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保密义务。如有虚假,本
人将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宝鼎科技股票的全部投资收益上交宝鼎科技所有,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本人将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
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宝鼎科技的股票。”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
一、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情况
(一)收购人—招金集团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招金集团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财务报表分别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和信审字(2023)第 000681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4)第 00050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和信
审字(2025)第 00093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一致行动人 1—金都国投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金都国投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财
务报表分别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天恒信审字[2023]第 1402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天恒信审字[2024]第 1407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天恒信审字
[2025]第 1404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一致行动人 2—招金有色
招金有色为招金集团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招金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情
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之“一、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
告的审计情况”之“(一)收购人—招金集团”。
二、收购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一)收购人—招金集团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0,239.46 411,279.81 522,129.86
应收货币保证金 27,167.17 32,705.72 76,28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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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4,875.06 233,197.30 207,709.21
衍生金融资产 59,491.12 55,030.67 40,003.47
应收票据 2,414.91 4,335.04 49,437.32
应收账款 48,060.38 53,773.53 153,479.39
应收款项融资 5,131.30 1,451.83 12,259.88
预付款项 160,325.33 130,500.75 72,294.87
其他应收款 65,603.58 44,294.57 50,709.33
存货 1,142,645.00 963,542.34 911,332.13
合同资产 1,592.24 1,593.16 1,488.21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其他流动资产 472,526.15 371,003.66 380,326.84
流动资产合计 2,774,217.91 2,357,683.91 2,636,407.8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603,667.44 414,329.00 317,263.65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81.62 163.75 231.64
长期股权投资 91,876.51 93,083.71 129,237.2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16,163.37 356,488.14 308,814.7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2,006.10 36,106.76 38,775.02
投资性房地产 127,139.37 124,922.25 125,195.39
固定资产 1,599,030.83 1,413,321.27 1,547,302.02
在建工程 446,734.57 426,628.35 391,559.53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9,120.53 3,429.23 6,227.16
无形资产 1,602,293.30 1,200,156.98 1,304,359.47
开发支出 39.84 - -
商誉 53,670.82 53,670.82 118,385.86
长期待摊费用 5,626.82 5,020.75 5,137.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013.43 47,627.01 45,365.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0,639.08 276,594.22 255,0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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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资产合计 5,214,103.62 4,451,542.24 4,592,926.56
资产总计 7,988,321.53 6,809,226.15 7,229,334.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98,307.85 1,713,074.07 2,092,995.60
应付货币保证金 27,135.67 32,668.16 76,331.92
期货风险准备金 1,244.94 1,180.95 1,116.70
交易性金融负债 43,156.24 77,192.62 58,221.21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32,662.14 19,215.91 162,849.38
应付账款 119,959.30 70,288.65 123,952.02
预收款项 1,596.54 485.01 804.73
合同负债 103,726.87 80,849.89 73,051.44
应付职工薪酬 22,858.59 19,700.25 20,653.82
应交税费 45,092.09 19,826.58 22,716.79
其他应付款 222,163.24 213,432.70 258,804.16
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其他流动负债 514,692.70 32,841.87 99,220.67
流动负债合计 3,229,742.27 2,732,272.01 3,285,585.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43,083.49 1,097,460.00 611,115.19
应付债券 699,607.18 704,445.72 907,815.36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6,629.77 2,184.28 3,803.15
长期应付款 680.00 1,360.00 16,97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152.46 1,511.79 1,160.47
预计负债 24,809.92 14,094.98 6,765.90
递延收益 17,020.83 16,869.76 21,307.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2,735.09 22,855.08 24,784.07
其他非流动负债 162,887.09 165,548.99 169,732.6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68,605.82 2,026,330.60 1,763,4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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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合计 5,498,348.09 4,758,602.60 5,049,039.1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20,000.00 120,000.00 12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579,730.09 279,942.15 279,857.98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579,730.09 279,942.15 279,857.98
资本公积 60,855.91 77,740.33 200,054.91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241,254.26 -205,801.54 -191,284.55
专项储备 10,201.31 6,494.75 3,395.72
盈余公积 - - -
未分配利润 5,900.16 16,407.61 5,520.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954,540.23 1,755,840.25 1,762,750.9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489,973.44 2,050,623.55 2,180,295.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988,321.53 6,809,226.15 7,229,334.36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785,378.49 5,470,614.23 5,643,228.32
其中:营业收入 9,785,378.49 5,470,614.23 5,643,228.32
其中:产品销售收入 1,694,672.68 2,093,530.63 1,597,349.09
二、营业总成本 9,572,992.94 5,383,093.22 5,609,563.18
其中:营业成本 9,190,857.23 5,003,321.37 5,275,700.23
税金及附加 51,379.18 39,055.80 35,049.91
销售费用 26,578.80 26,352.51 20,376.99
管理费用 167,310.58 152,789.00 138,474.12
研发费用 29,474.84 37,771.95 32,629.50
财务费用 107,328.32 123,738.35 107,269.56
其中:利息费用 107,338.65 128,542.74 115,299.04
利息收入 11,647.31 11,118.43 11,41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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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提取期货风险准
备金
加:其他收益 10,329.45 8,119.33 27,270.05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1,110.85 1,285.09 1,840.53
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
-11,917.06 -12,823.33 -16,364.98
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
-41,411.05 -59,682.89 -35,809.57
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
-256.67 671.83 2,599.60
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096.79 15,374.28 4,112.87
减:营业外支出 22,689.41 15,529.63 5,471.0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9,744.55 33,759.12 23,787.0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损以“-”号填列)
- - -
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9,275.25 41,710.83 10,453.06
列)
以“-”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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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42,989.07 -23,713.53 3,145.80
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35,452.71 -14,516.99 -1,373.09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4,676.15 -14,970.88 -4,103.01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2.64 - -
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34,697.41 -14,886.35 -4,098.09
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 - -
允价值变动
(5)其他 - - -
-776.56 453.89 2,729.92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 - -
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
- - -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 - -
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794.27 453.89 2,729.92
额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7,536.35 -9,196.54 4,518.89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6,015.60 75,468.81 50,922.0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177.47 27,193.84 9,079.97
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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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50.46 858.02 176.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38,935.12 7,016,468.48 6,550,719.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6,805.09 110,445.62 103,626.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98,371.22 6,705,405.24 6,365,165.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613,971.41 3,243,892.02 1,842,027.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257.67 434.05 102,480.62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 156,546.29 525.97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78,311.17 3,505,314.06 2,024,322.5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239,087.52 208,624.48 238,257.72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909,724.75 3,564,958.44 2,007,968.9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68,763.55 3,800,027.92 2,273,64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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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90,452.37 -294,713.86 -249,320.46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74,104.10 4,027.61 37,578.8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074,060.49 10,251,093.44 5,547,608.5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899,803.64 10,640,762.35 5,743,180.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3,703,973.68 10,173,578.50 5,200,384.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378,847.63 10,776,314.66 5,556,293.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二)一致行动人 1—金都国投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7,835.77 150,566.43 75,376.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51,356.54 349,349.99 411,015.05
衍生金融资产 - -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812.90 974.60 756.71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6,089.20 18,247.21 12,072.36
其他应收款 365,116.42 344,711.72 275,855.12
存货 126,239.57 116,564.57 22,720.67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 - -
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618.80 30,340.08 17,535.13
流动资产合计 939,069.20 1,010,754.59 815,331.80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223,256.81 218,909.36 5,100.9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7,405.51 131,142.37 123,688.5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179,015.25 178,834.05 -
固定资产 274,970.86 264,687.07 290,666.17
在建工程 71,067.87 56,225.64 62,584.99
生产性生物资产 - 682.91 976.47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192.22
无形资产 202,646.81 190,156.91 135,307.00
开发支出 6.69 - -
商誉 5,294.97 5,294.97 -
长期待摊费用 5,939.39 6,288.06 4,109.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7.68 1,030.89 1,042.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6,280.33 1,832.85 1,349.5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06,552.17 1,055,085.09 625,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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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045,621.37 2,065,839.68 1,440,350.0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24,825.20 475,730.29 441,660.74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241,459.01 275,500.00 285,000.00
应付账款 21,630.76 16,015.03 15,608.33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24,722.56 6,457.58 7,129.27
应付职工薪酬 286.12 417.32 11,053.33
应交税费 7,153.39 14,974.02 4,796.08
其他应付款 267,392.98 268,358.33 122,313.33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其他流动负债 200.98 227.51 232.74
流动负债合计 1,104,438.37 1,256,267.32 963,500.1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61,403.92 176,007.03 145,738.02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185.44
长期应付款 1,500.00 1,5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919.18
预计负债 - - 1,882.62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082.61 26,605.56 10,626.6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0,986.53 204,112.59 159,351.94
负债合计 1,495,424.90 1,460,379.92 1,122,852.0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24,134.63 222,134.63 222,134.6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409,759.76 400,039.76 63,637.52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52,034.60 47,337.38 31,645.71
专项储备 1,854.07 - 9.42
盈余公积 106.86 106.86 106.86
未分配利润 -188,451.44 -120,492.31 -21,397.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50,757.98 56,333.45 21,361.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总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140,670.99 5,037,698.01 4,973,341.99
其中:营业收入 5,140,670.99 5,037,698.01 4,973,341.99
二、营业总成本 5,119,494.74 5,031,435.88 4,969,988.99
其中:营业成本 5,008,601.05 4,935,810.55 4,882,995.06
税金及附加 26,434.54 10,345.40 9,456.21
销售费用 1,803.58 1,897.90 2,161.19
管理费用 66,453.59 71,847.21 69,377.56
研发费用 22.39 - -
财务费用 16,179.59 11,534.80 5,998.97
其中:利息费用 37,968.32 24,238.20 -
利息收入 27,459.10 21,485.39 -
加:其他收益 4,261.20 85.37 35.25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 -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 - -
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
- - -
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
-28.94 -1.60 -5.52
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6,054.21 254.65 5,002.18
减:营业外支出 1,937.56 1,152.82 3,241.3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037.65 12,349.32 1,671.7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损以“-”号填列)
- - -
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41,242.09 21,194.73 3,386.42
列)
-6,860.92 445.39 1,363.44
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他综合收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 - -
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 - -
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 - -
允价值变动
-0.14 11,001.29 -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 - -
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
- - -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 - -
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0.14 - -
额
(7)其他 - 11,001.29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 1,222.37 -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9,078.39 38,554.16 36,395.5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6,860.92 1,667.75 1,363.44
合收益总额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23.45 3,570.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48,052.46 5,667,864.73 5,526,860.3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623.44 12,505.89 35,465.7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83,141.00 5,598,635.94 5,560,938.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8,649.35 75,000.00 8,26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 - 2.89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
- 36,168.12 -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 18.16 -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9,283.30 127,321.87 15,412.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29,668.24 25,860.52 71,324.88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6,900.00 211,733.02 94,023.8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 24,779.92 -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784.59 266,073.46 165,348.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800.00 84,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 - -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89,945.14 1,111,917.81 668,324.1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0,406.00 1,452,887.76 948,511.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61,772.89 957,574.14 645,481.1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
- - -
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80,858.44 1,306,851.67 749,954.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80,452.44 146,036.10 198,557.02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0.12 0.09 -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75,042.40 76,513.38 14,541.90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三)一致行动人 2—招金有色
招金有色为招金集团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招金集团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财务报表分别进行了审计,出
具了和信审字(2023)第 00068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4)
第 00050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和信审字(2025)第 000936 号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数据详见本报告书“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之“二、收
购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之“(一)收购人—招金集团”。
三、收购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一)收购人—招金集团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招金集团 2024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和信审字(2025)第 00093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意见的主要内容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一致行动人 1—金都国投
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金都国投 2024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天恒信审字[2025]第 14047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意见
的主要内容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都国投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
及 2024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一致行动人 2—招金有色
招金有色为招金集团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招金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节 收购人的财务资料”之“三、收购人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之“(一)收购人—招金集团”。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了如实披露,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
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形,并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查报告,以及收购人聘请的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盖章):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王乐译
年 月 日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孙浩文
年 月 日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李广辉
年 月 日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
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
任。
财务顾问协办人:
黄玉海 杨尚霖 于侍文 赵 慧
财务顾问主办人:
吕 吉 张蓝月 刘 雪
法定代表人:
江 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律师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
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办律师:
陈 枫 冯严严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徐 晨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章页)
收购人(盖章):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王乐译
年 月 日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孙浩文
年 月 日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李广辉
年 月 日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浙江 省杭 州余 杭区 塘
上市公司名称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栖镇工业园区内
股票简称 宝鼎科技 股票代码 002552
山东 省烟 台市 招远 市
收购人名称 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注册地
温泉路 118 号 1 号楼
增加 通过控制金都国
投间接控制的上市权益增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有
加,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的 有无一致行动人
化 无 □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减少 □
是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本次收购前后,
第一大股东 否 实际控制人 上市 公司 直接 控股 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变
收购人是否对境内、境外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内、外
是 2家 是
其他上市公司持股 5%以 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
否 □ 否 □
上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收购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普通股 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合计持有 31,463,325 股股份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合计持有 8.11%
股票种类:普通股 A 股
本次收购股份的数量及
变动数量:间接控制增加 116,062,100 股股份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间接控制的股权比例增加 29.9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招远市国资局拟将持有金都国投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团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股权
式
转 让 完 成 后 , 招 金 集 团 合 计 控 制 的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由 8.11% 上 升 至
是 否□
是否免于发出要约
参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是 否□
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是 否□
竞争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收购人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是□ 否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
是□ 否
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
是 否□
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 否□
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
是 否□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
本次收购取得的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收购目的及收
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购决定”之“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
是□ 否
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以下无正文)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收购人(盖章):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王乐译
年 月 日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孙浩文
年 月 日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盖章):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李广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