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日贵
住所/通讯地址:高密市孚日街一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2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
批 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及《信息披露准则 15 号》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孚日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孚日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
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孚日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孙日贵先生
元 指 人民币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946,639,012 股,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回购股份数量为 39,484,931 股,本报告书在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如无特
别说明,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907,154,081 股计算。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
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日贵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3707271955********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高密市孚日街一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
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权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家庭财富规划,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全部股份转让予其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增持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孙日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221,217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6.36%,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6.64%;孙小惠女士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 30,000,0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
后总股本的 3.31%;孙浩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14,1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5%,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46%;孙日贵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4,435,3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98%,占公司剔除
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0.4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公司剔除回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公司剔除回
称
比例 购账户股份后 比例 购账户股份后
(%) 总股本比例 (%) 总股本比例
孙日贵 60,221,217 6.36% 6.64% 0 0 0
孙浩博 4,214,100 0.45% 0.46% 64,435,317 6.81% 7.10%
孙小惠 30,000,055 3.17% 3.31% 30,000,055 3.17% 3.31%
合计: 94,435,372 9.98% 10.41% 94,435,372 9.98% 10.41%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孙日贵先生与孙浩博先生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孙日贵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孙浩博先生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元。最终权益变动时间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
利受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
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形式存在其他安排、是
否就转让方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说
明
本次权益变动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
权的形式 存在其他安排、未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
他安排。
六、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相关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能否最终完成存
在不确定性。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
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信息,亦不存在其他应当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
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29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 1 号
股票简称 孚日股份 股票代码 0020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孙日贵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高密市孚日街一号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60,221,217 股 持股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的 6.36%,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占公司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6.64%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数量:60,221,217 股 变动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数量及变动比例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完成之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是□ 否□ 不适用√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否□ 不适用√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否□ 不适用√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