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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 关于为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8 12:05:12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5-07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曾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出于日
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时为支持子公司以及曾孙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为
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26.22 亿元)和曾孙公司(不超过 1 亿美元)授信额度内贷款
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和 2025 年 4 月 24 日
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HTC330636100ZGDB2025N01U),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包括发放人民币/
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其他授信业务:供应链融资、跨
境代付通、贸易融资、资金交易等所有信用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
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HTC330636100ZGDB2025N01U)
   保证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债务人:浙江海利得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自 2025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2028 年 10 月 17 日止,与债务人办理
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
包括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商业汇票、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其他授信业务:
供应链融资、跨境代付通、贸易融资、资金交易等。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公司为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26.22 亿元)和曾孙公司(不超过 1 亿美元)授信
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担保余额 102,1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12%。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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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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