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5年9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87,985,3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为77,597,066.2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 现金分红总金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7,985,331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
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1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塘盛街 7 号
  咨询联系人:赵晓兵、朱琳
  咨询电话:0571-8631 9217
  传真电话:0571-8631 9217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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