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5-055
债券代码:148437 债券简称:23 新化 K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新疆中泰金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金额、期限及用途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新疆中泰金晖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金晖”)36.0645%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泰
金晖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金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晖科技”)2022 年
投资建设年产 30 万吨 BDO(1,4-丁二醇)项目,为确保中泰金晖正常经营周转
及金晖科技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拟根据中泰金晖经营需求及金晖科技项目进度与
资金需求分批向中泰金晖提供总额不超过 8 亿元的财务资助,具体金额、期限及
利率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董事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八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
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黄小虎、赵永禄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
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泰金晖 0.44%股份,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金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 年 7 月 17 日
注册资本:78,203.821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勇江
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
主营业务:焦炭、LNG、水泥等产品的生产、销售。
单位:万元
项目
度(经审计)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73,309.67 1,110,221.11
负债总额 558,903.88 608,496.73
净资产 514,405.79 501,724.38
营业收入 196,508.79 137,552.89
净利润 -42,068.68 -12,627.41
股份占比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股)
(%)
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喀什中程国际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
齐第一分公司
克莱德贝尔格曼能源环保技术(北京)有限
公司
合计 782,038,218 100.0000
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与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公司合并中泰金晖报表。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7月6日
注册资本:426,602.95738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平洋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主营业务:对化工产业、纺织产业、现代物流业投资等。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经审计)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16,024.19 2,851,335.33
负债总额 1,915,843.09 2,170,212.63
净资产 300,181.10 681,122.69
营业收入 43,434.43 136,867.38
净利润 -48,047.18 -29,045.99
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此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着互利、公平、诚信、互助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
泰金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属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81,885.09 万元(未经审计)。
审计)。
万元(未经审计)。
万元(未经审计)。
七、财务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向中泰金晖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是
基于中泰金晖生产经营及金晖科技项目建设需要,公司能够对中泰金晖实施有效
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中泰金晖其他股东因其经营实际
情况未按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中泰金晖将其持有的新疆中泰金晖科技有限公
司 100%股权、新疆帆达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新疆拜城润华煤业有限公司
全面提升经营质效与抗风险能力。
八、董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中泰金晖经营需求及金晖科技项目进度与资金需求向其提供财务
资助,是为保证中泰金晖生产经营需要及金晖科技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有能力控
制中泰金晖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
可控制范围内。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一致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中泰金晖提供财务资助是根
据中泰金晖经营需求及其全资子公司金晖科技 BDO 项目进度与资金需求,该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中泰金晖的生产经营及金晖科技的
BDO 项目建设均起到促进作用。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八届三十一次董事
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十、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96.29 亿元(数据未经
审计,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含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财务资助)。
十一、备查文件
年 12 月、2025 年 9 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