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浩瀚深度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瀚深度”“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对浩瀚深度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28.666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6.56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058.7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889.4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57,169.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2)第 10200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投金额
合计 40,184.98 40,000.00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并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
人民币 169.23 万元(未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拟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8,969.86 万元(含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资金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未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
金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9.4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
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800.63 万元(为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未包含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9.49%。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综
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浩瀚深度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9.49%,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国金证券对本次浩瀚深度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正阳 谢栋斌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