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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2 20:05:57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裕隆创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份”)股份
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隆创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965%)。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裕隆创投出具的《买卖计划告知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的 6.26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期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
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上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裕隆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关于
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本企业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
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投资者赔偿相关经
济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裕隆创投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五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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