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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石重装: 兰石重装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子公司51.0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0-22 20:05:53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 2025-082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子公司 51.02%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股权转让的概述: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
重装”、
   “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控股股东兰州
兰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兰州兰石环保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或“标的公司”)51.02%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环保公司股权。本次交易价格拟以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
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经交易双方结合实际情况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款总金额为
   关于股权转让的交易性质说明:受让方兰石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一)项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金额未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章“重大资产重组
的原则和标准”中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
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不含本次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所属子公
司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6 月以 9,998.21 万元(不含税)收
购了关联方青岛兰石石油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此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
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关联
投资)
  一、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聚焦能源化工装备与
新能源、新材料等战新产业,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核心主营业务,不断增强竞争力,
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与兰石集团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兰石集团转
让公司持有的环保公司全部 51.02%股权。
  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亚
事”)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拟转让 51.02%股权涉及的兰州兰石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 01-1172 号)
                               (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款总金额为 1,439.08 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
将不再持有环保公司股权,环保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情况
岳、刘朝健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兰州兰石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1.0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公司与兰石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在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全体
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
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6、6.3.7 条的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次交易事项由公
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用装备机械装备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检测、EPC 总承包、工业互联网服务、
投资运营、售后及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全过程解决方案。
财政厅持股 10%。
       总资产                        3,536,911.99           3,516,617.94
       净资产                         815,686.68              906,942.96
      营业收入                         877,709.08              354,688.38
       净利润                          11,105.11              -13,692.39
规则》6.3.3(一)规定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除上述说明的关联关系外,兰石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兰石集团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相应的履约能
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持有的环保公司 51.02%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术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与销售。
持有环保公司 48.98%股权。
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或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
情况。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兰石重装借款本金 1,779.41 万
元,按约定利率以日计息。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基
准日出具的《兰州兰石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1-6 月及 2024 年度审计报
 (利安达专字[2025]甘 A0047 号),标的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
告》
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5.6.30
        资产总额                      4,559.17            8,715.22
        负债总额                      4,800.47            8,825.38
        净资产                        -241.30             -110.17
        营业收入                      3,356.08             2,732.2
        净利润                            60.23                 4.76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北方亚事以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公司持有的环保公司
  (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 01-1172 号)。在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报告》
以持续经营前提,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并结合环保公司存在股东应缴未缴出资款
情形,确定公司持有的环保公司 51.02%股权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
   (1)资产基础法测算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兰州兰石环保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8,715.22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 8,825.38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10.17 万元。经评估,总资产评估价值 8,720.12 万元,
总负债评估价值 8,825.38 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05.26 万元,增值额 4.91 万元,
增值率 4.45%。
   (2)收益法测算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采用收益法评估,
兰州兰石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15.00 万元,评估增值
   (3)评估结论
   综合分析后,评估机构认为,任何资产的价值通常不是基于重新构建该等资
产所花费的成本,而是基于市场参与者对未来收益的预期。收益法评估结果能够
较全面地反映被评估单位依托并利用上述资源所形成的整体价值。因此,评估师
经过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状况的调查及经营情况分析,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评
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评估结论更能全面,合理
的反映企业内涵价值。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采用收益法评估,
环保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15.00 万元。
   环保公司 51.02%股权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
   =(1,615.00+1,205.62)×51.02%-0.00=1,439.08(万元)
   在未考虑股权缺少流动性折扣和控股权可能的溢价的前提下,环保公司
  (二)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及依据
  本次交易以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 51.02%股权评估价值 1,439.08 万元为基础,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定公司拟转让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价格为 1,439.08
万元。
  交易双方以评估报告的结果为股权转让价格的定价依据,经进一步协商确
认,系交易双方真实的意愿表达,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存在重大误解等情形,
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格,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具有公允性、合理性。
  五、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出让方:兰石重装
  受让方:兰石集团
  (二)标的股权
  兰石重装持有的环保公司 51.02%股权。
  (三)交易价款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2025]第
本次标的股权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439.08 万元。
  (四)支付方式及税费
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32 万元;
作日内,向兰石重装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1,007.08 万元;
  (五)交割安排
  协议约定交割条件全部满足或(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被
有权方书面豁免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配合完成交割手续。
  (六)过渡期安排
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再就过渡期损益事项进行单独审计及安排补
偿。
程中以外且符合以往惯例的方式经营其业务,并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保证目标公
司的组织完整、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稳定。
   (七)陈述与保证
   兰石重装持有目标公司 51.02%的股权,该等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质
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诉讼或仲
裁。
   兰石集团具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八)债权债务安排
司享有和承担。
款本金 1,779.41 万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为规避本次股权转让可能触发的受让方对出让方的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风险,经各方约定,受让方将会同目标公司于协议签署后 10
日内全部偿还借款本金 1,779.41 万元及利息。若欠款未按期支付导致本次股权交
割延期,出让方不承担相关损失与责任。
   (九)违约责任
足先决条件、或目标公司存在未披露的或有负债等)导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兰
石集团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兰石重装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总价款 0.5%
的违约金。
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金额的 0.1‰向兰石重装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兰
石重装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兰石集团支付相当于股权转让总价款 0.5%
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
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交割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聚焦能源化工装备与新能源、新材料等战新产业,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核心主营业
务,不断增强竞争力,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转让环保公司股权有助于
优化公司财务状况,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整体
的资产运营效率。
   (二)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
股东之间新增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目标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兰石重装借款 1,779.41 万元,兰石集团将会同环保公司于
协议签署后 10 日内全部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三)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环保公司股权,环保公司不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备查文件
   (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甘肃分所以出具的《兰州兰石环
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1-6 月及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25]
甘 A0047 号);
   (二)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拟转让 51.02%股权涉及的兰州兰石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 01-1172 号);
   (三)《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兰州
兰石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四)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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