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兴证券”)作为北
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曼服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嘉曼服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北京嘉
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3 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00 万股,发行价格
净额人民币 99,458.56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46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99,458.56
加:利息收入 42.90
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减:募投项目支出 8,000.00
减:银行手续费 0.01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349.06
加: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819.99
加:利息收入 2,249.87
减:银行手续费 0.06
减:前期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349.06
减:自有资金预先支付部分本期置换 819.99
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760.00
加:利息收入 1,832.84
减:银行手续费 0.04
减:募投项目支出 2,334.00
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240.00
加:利息收入 395.65
减:银行手续费 0.02
减:前期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0
减:自有资金预先支付部分本期置换 0
减:募投项目支出 8.23
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5,137.47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6,500.00
注:在小数点最后一位上存在差异,系存在尾差所致。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342.23万元。公司募集资
金余额(含利息)合计51,637.47万元,其中16,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
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5,137.47万元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
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
金的使用进度。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
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产品不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
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的,公司将及时公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额度经审议生效后,前次经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自动
失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且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产
品、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或者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账户。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及与签订
协定存款协议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
保荐机构,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
全。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息披露的义务。
六、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
用,期限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额度及期限
经审议生效后,前次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现金管理额度自动失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所
产生的利息)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宜,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且能
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宜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嘉曼服饰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邹成凤 王会然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