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23166 转债简称:蒙泰转债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郭鸿江、郭贤锐、郭清海、郭清河、郭丽双、郭丽如、郭丽娜、揭阳
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蒙泰高新”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蒙泰高新 5%以上股份的股东郭鸿江及其一致行动
人郭贤锐、郭清海、郭清河、郭丽双、郭丽如、郭丽娜、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自在投资”),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询价转让、
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下降至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23.87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2,965,000 股。
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为蒙泰高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郭
鸿江,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
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
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组织券商”)
组织实施蒙泰高新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
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 3,8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兴
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
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2025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广东蒙泰高
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次询价转让前,出让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注:持股比例按按蒙泰高新总股本 96,352,720 股测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
数量为 2,965,000 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23.87 元/股,交易金额为 70,774,550.00
元。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郭鸿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清海系兄弟关
系,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 3,840,000 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
况如下:
转让前 拟转让股 实际转让数
股东 转让前持股 实际转让 转让后持股 转让后持 转让股份来
序号 持股比 份数量 量占总股本
姓名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股比例 源
例 (股) 比例
郭鸿
江
注:计算持股比例时以公司总股本96,352,720股为基数;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郭鸿江等相关一致行动人持
股比例下降至 62.25%,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 郭鸿江
住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一 郭贤锐
住所 广东省普宁市南溪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二 郭清海
住所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三 郭清河
住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四 郭丽双
住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五 郭丽如
住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六 郭丽娜
住所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七 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揭阳市揭东区城西片 206 国道北侧、西四横路南侧清华园商铺 16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5 月 8 日-2025 年 9 月 19 日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减持
及其一致行动人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股数(股)
比例
名称
其他 人民币普通股 0 0.07%
-2025 年 9 月 19 日
郭鸿江
询价转让 2025 年 9 月 29 日 人民币普通股 2,965,000 3.08%
合计 - 2,965,000 3.14%
其他 人民币普通股 0 0.01%
郭贤锐 -2025 年 9 月 19 日
合计 - 0 0.01%
其他 人民币普通股 0 0.14%
郭清海 -2025 年 9 月 19 日
合计 - 0 0.14%
其他 人民币普通股 0 0.01%
郭清河 -2025 年 9 月 19 日
合计 - 0 0.01%
其他 人民币普通股 0 0.01%
郭丽双 -2025 年 9 月 19 日
合计 - 0 0.01%
其他 人民币普通股 0 0.01%
郭丽如 -2025 年 9 月 19 日
合计 - 0 0.01%
其他 人民币普通股 0 0.00%
郭丽娜 -2025 年 9 月 19 日
合计 - 0 0.00%
其他 人民币普通股 0 0.01%
-2025 年 9 月 19 日
自在投资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7 月 7 日
人民币普通股 2,859,400 2.97%
易、大宗交易 -2025 年 7 月 16 日
合计 - 2,859,400 2.98%
注 1:变化方式“其他”是指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注 2:自在投资于 2025 年 7 月 7 日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合计减持 2,859,400 股蒙泰高新股份,具体情况请见蒙泰高新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披露的《关
于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及股东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义务人及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其一致行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动人名称
合计持有股份 17,280,000 18.00% 14,315,000 14.86%
郭鸿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280,000 18.00% 14,315,000 14.8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440,000 1.50% 1,440,000 1.49%
郭贤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40,000 1.50% 1,440,000 1.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6,720,000 38.25% 36,720,000 38.11%
郭清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180,000 9.56% 9,180,000 9.5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540,000 28.69% 27,540,000 28.58%
合计持有股份 1,872,000 1.95% 1,872,000 1.94%
郭清河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72,000 1.95% 1,872,000 1.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872,000 1.95% 1,872,000 1.94%
郭丽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72,000 1.95% 1,872,000 1.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872,000 1.95% 1,872,000 1.94%
郭丽如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72,000 1.95% 1,872,000 1.9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152,000 1.20% 1,152,000 1.20%
郭丽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52,000 1.20% 1,152,000 1.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3,600,000 3.75% 740,600 0.77%
自在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00,000 3.75% 740,600 0.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65,808,000 68.55% 59,983,600 62.25%
总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268,000 39.86% 32,443,600 33.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540,000 28.69% 27,540,000 28.58%
注 1:“本次股份转让前”的“股数”和“占总股本比例”是指 2023 年 5 月 7 日公司
可转债开始转股前,以 2023 年 5 月 7 日当日相应股东持股数量及占当日总股本数 96,000,000
股的比例;
注 2:“本次股份转让后”之“占总股本比例”指本次权益变动后,即询价转让完成过
户后相应股东持有的股份数占截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总股本数 96,352,720 股的比例。
注 3:上述比例数值若出现与实际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 7 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
果如下:
受让股份
锁定
序号 受让方名称 受让数量(股) 金额(元) 占总股本
期
比例
合计 2,965,000 70,774,550.00 3.08% -
注1:“受让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总股本96,352,720股为基数计算,表格中比例如有尾
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兴业证券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
格下限不低于发送《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
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9 月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
(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引第 16 号》”)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
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385 家机
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 92 家、证券公司 52 家、保险机构 29 家、合格
境外投资者 7 家、私募基金 198 家、信托公司 6 家、期货公司 1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3 年 9 月 23 日 7:15 至 9:15,
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7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
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追加认购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有效《追加认
购单》合计 2 份,前述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
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23.87
元/股,转让股份数量 2,965,000 股,交易金额 70,774,550.00 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兴业证券向本次获配的 7 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
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
缴纳了认购款项。兴业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
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
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9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
原则,最终 7 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格为 23.87 元/股,转让
股份数量 2,965,000 股,交易金额 70,774,550.00 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
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
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
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
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指引第 16 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动人。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郭鸿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蒙泰高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蒙泰高
新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式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
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www.cninfo.com.cn)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公告编号:2025-053)、《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
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
已实施完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指引第 16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