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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9 21:12:35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总股本为 585,047,24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9,387,361 股不
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因而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本次利润分
配的总股本基数为 575,659,882 股。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股份)×10 股=20,148,095.87 元÷585,047,243 股×10 股≈0.344384 元(含税,保留到
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
-0.0344384 元。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截至2025年8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
后的股数575,659,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5元(含税),合计共
派发现金20,148,095.87元(含税)。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致。
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0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0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29日至登记日:2025年10月15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575,659,882股×0.035元/
股=20,148,095.87元。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
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344384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20,148,095.87元÷585,047,243股≈0.0344384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44384元/股。
整 为 12.93 元 / 股 ( 含 本 数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双登大道198号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田海燕
  电话:0523-80512699   传真:0523-8051200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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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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