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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23 12:05:36

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5-03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
技股 份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为17.3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
费用人民币7,900.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54.50万元。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公司董
事会同意增加子公司湖北泰铠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铠安能”)为
“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使用募集资金1,000万
元向泰铠安能实缴出资,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及实缴出资事项等具
    体工作(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
    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
     开户主体   协议签订主体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号                                              (万元)     途
    湖北泰铠                                              平安电工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武汉   127923740910
            公司武汉分行     新华路支行    001
    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湖北泰铠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
    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27923740910001。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二“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
    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1,000.00 万元。
    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
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
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
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
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
时,乙方应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
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丙方应当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
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
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及甲方二募集资金涉及的相关账户(包括现金
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
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
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并抄送丙方。
方线下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
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表面相符,载明的募集资金用途是
否与约定一致。甲方以网银方式操作付款过程中,乙方应形式审核甲方的支付
申请的要素是否齐全。
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邮
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6 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
效力。
方获取对账单。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
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全部支出完
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已向丙方提供
完整的专户对账单,甲方二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
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
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
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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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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