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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ST广道: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3 00:23:09

证券代码:839680      证券简称:*ST 广道        公告编号:2025-086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决定书》认定情况,公司已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6.1 条、第 10.6.2 条和第 10.6.3
条规定,北交所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前,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
知书。公司收到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北交
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陈述和申辩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 15 个交易
日内,就是否终止上市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交易所结合上市委员会的审议
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6.6 条、10.6.7 条规定,北交所
作出强制终止上市决定后,上市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
限届满后的第 6 个交易日起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决定书》认定情况,公司已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1
条第(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二、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时间、影响因素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6.1 条、第 10.6.2 条和第 10.6.3
条规定,北交所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前,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
知书。公司收到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北交
所上市委员会在听证、陈述和申辩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 15 个交易
日内,就是否终止上市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交易所结合上市委员会的审议
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股票停牌、复牌及退市整理期的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5.4 条规定,公司股票自本公
告披露日的次一交易日(2025 年 9 月 15 日)起停牌。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交易所作出强制终止上市
决定后,上市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 6 个
交易日起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并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交易所作出维持强制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司股票自作出
维持终止上市决定后的第 6 个交易日起复牌,进入退市整理期,并于退市整理期
届满的次一交易日终止上市。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全天停
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不超过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
退市整理期,交易所将对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为“广道退”。
四、后续安排
  公司将积极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进行后续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
关信息均以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bse.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市场变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为董秘办,联系方式 0755-86656289。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道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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