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泰禾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攀明 联系电话:021-52523167
保荐代表人姓名:贺二松 联系电话:021-5252316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开情况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
不适用
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 不适用
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
不适用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
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适用
的情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 不适用
其他规定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了
核查,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
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合同无法履
行的重大风险。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光大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杜攀明、刘铁波作为
报告事项 说 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的保荐代表人,并负责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因保荐代表人刘铁波工作调整,光大证券委
派保荐代表人贺二松接替刘铁波履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
导职责。
公司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光大证券履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代表人为杜攀明、贺二
松。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攀明 贺二松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