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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测科技: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9 20:08:49

股票简称:伟测科技               股票代码:688372.SH
债券简称:伟测转债               债券代码:118055.SH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 年度)
       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
协议》)《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以及上海伟测半导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伟测科技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
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
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平安证券作为伟测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伟
测转债”,债券代码:118055.SH,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上
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5-074),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注册概况
  伟测科技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事宜已经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 4 月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伟测
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5〕15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
申请。
  二、“伟测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伟测转债
  (三)债券代码:118055.SH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 117,500.00 万元
  (六)发行数量:117.50 万手(1,175.00 万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六年,即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31 年 4 月 8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 0.10%、第二年 0.30%、第三年 0.60%、第四年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
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 2025 年 4 月 9 日(T 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
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
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
担。
     (十一)转股期限
     转股期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5 年 4 月 15 日,T+4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10 月 15 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 年 4 月 8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
  伟测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2.15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 62.82 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中证鹏元已出具债券
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228】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伟测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平安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现将本次《上
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具体
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以下简称“《公司法》”)、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监
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止。
  鉴于以上情况,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
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发行人本次《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发行人日常经营及偿
债能力构成影响。
  平安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平安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
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
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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