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5-113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在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
方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
下制定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
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6,872,366 股后的股本 2,038,849,1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4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99,518,037.10 元(含
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数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6,872,366.00
股后的 2,038,849,13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4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
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05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6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照股票市值不变的原则,以公
司总股本 2,045,721,497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499,518,037.10 元/2,045,721,497 股*10=2.441769 元。除权除息
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2441769 元。
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等将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审议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