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
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中国银河证券”)
受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本
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
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
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的第三方情况如下:
机构;
可行性研究报告。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不存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
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前述聘请行为外,不存
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前述相关行为合法合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
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8]22 号)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文峰 冯学智 燕天
杨哲 王飞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