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 18 名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前述激励对
象获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