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
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新铝时代”)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
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核查意见。本独
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之签
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家骥 曹晴来 潘杰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