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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重机: 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12 00:19:17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5-040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
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总股本 331,320,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7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1,320,6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3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
  本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8 月 19 日(星期二)。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年 8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 17 号
  咨询联系人:盛卫宁、柳国超
  咨询电话:0536-2098008、2098017
  传真电话:0536-209802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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