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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剑科技: 盛剑科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09 00:21:06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
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
次发行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50,000.00 万元(含 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国
产半导体制程附属设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2 月 5
日。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2025 年 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等公告。
出具的《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4〕306 号,以下简称“《审核
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
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首轮问询问题。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照要求会
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
相关文件。
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
稿)》等相关文件。
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公司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申
请文件的财务数据更新至 2024 年度,并就其他变动事项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主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等
相关文件。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规模和募集资金用途进
行调整,其中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9,280.49 万元(含
大会的授权,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等公告及文件。
募集说明书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本次发行方案披露以来,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综合考
虑外部环境变化、公司自身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影响,经公司综合评估并与相关
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
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
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外部环境变化等诸多因素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
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
申请文件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的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在
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公司自身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影响,经与多方充分沟通
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尚需
取得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收到上交所的终止审核通知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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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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