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股票代码:0022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西路1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电子产业基地总部大楼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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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水晶光电”)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水
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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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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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星星集团 指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水晶光电 指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深改哲新 指
合伙)
台州农银凤凰金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农银凤凰 指
合伙)
自前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后,因星星集团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转
股,星星集团原一致行动人农银凤凰二
级市场减持,水晶光电回购注销部分限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非公开发行股
份,深改哲新大宗交易减持,以及星星
集团与深改哲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等,
导致的权益变动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准则15号》 指
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如本报告书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的情况,
系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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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272004401XP
注册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西路1号
通讯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电子产业基地总部大楼
法定代表人 叶仙玉
注册资本 27,8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期限 1999年12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研发;卫生洁具销
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
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
经营范围 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办公用品
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
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叶仙玉 23,630 85%
叶静 2,085 7.5%
叶柔均 2,085 7.5%
合计 278,000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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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取得其他
职务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地区居
留权
董事长 叶仙玉 男 中国 台州 否
董事 叶静 女 中国 台州 否
董事 陈华明 男 中国 台州 否
经理 蒋亦标 男 中国 杭州 否
二、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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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自 2018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因星星集团发行可交
换公司债券转股,星星集团原一致行动人农银凤凰二级市场减持,水晶光电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可转债转股、非公开发行股份,深改哲新大宗交易减持等,信
息披露义务人被动稀释或减少持股比例,以及星星集团与深改哲新签署《一致行动
解除协议》,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双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实际情况以及未来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在合
法合规的前提下决定是否继续增持或者减持公司股票。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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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时,即
水晶光电股份95,398,907股,持股比例为11.06%股份,与一致行动人农银凤凰合
计持有水晶光电股份168,398,907股,持股比例为19.52%。
减少204,081股,持有水晶光电股份变为95,194,826股,持股比例由11.06%降至
人农银凤凰合计持股比例变为19.49%。
晶光电股份增加至123,753,273 股,和一致行动人农银凤凰持股增加至
可转债持续转股,最后导致星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农银凤凰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星
星集团持股比例由11.03%降至10.99%,与一致行动人农银凤凰合计持股比例变为
减持。前次回购注销与本次减持期间,水晶光电可转债持续转股,农银凤凰合计
减持水晶光电股份1%。截至2019年12月18日,星星集团持股比例稀释至
股,占水晶光电总股本的7.234 %,并与星星集团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转让
后,星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深改哲新合计持有水晶光电股份207,158,014股,持股
比例维持17.967%。
深改哲新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截至2020年2月24日,星星集团持股比例由10.73%
降至10.16%,与一致行动人深改哲新合计持股比例变为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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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稀 释 。星星集团持股比例由 10.16%降至 8.90%,持股水晶光电股份维持在
持股比例由6.00%降至5.28%,星星集团与一致行动人深改哲新合计持股比例变为
股晶际(台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股晶际”)与深
改哲新原全体合伙人签署了份额转让协议,坤鑫投资受让深改哲新原管理人持有
的深改哲新1万元合伙企业份额;浙股晶际受让深改哲新其他合伙人合计持有的
深改哲新160,199万元合伙企业份额。本次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后,坤鑫投资担任深
改哲新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改哲新原执行事务合伙人退伙后,不
再持有合伙份额,坤鑫投资以自有资金投资作为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通过深
改哲新控制具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由0股增加至7,340.4741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由0.00%增加至5.28%。深改哲新所持有的水晶光电股份数量未发生增减变
动,深改哲新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双方合计持股比例仍为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
变动暨间接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号)和《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坤鑫投资)》。
动关系解除后,双方所持有水晶光电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星星
集团持有水晶光电无限售条件股份123,753,273股,持股比例为8.9%。
二、《一致行动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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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在约定的一致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有关承诺,双方
不存在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
纠纷。
署之日起解除,该《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各项权利义务立即终
止。
股权,双方均无需遵守《一致行动协议》所涉及的一致行动条款。
规范性文件和水晶光电《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股东
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23,753,27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8.90%,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95,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公司股份不存在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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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水晶光电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
水晶光电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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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叶仙玉):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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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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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星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星电子产业区 A5 号
股票简称 水晶光电 股票代码 002273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注册地 西路 1 号
增加□ 减少√ 有□ 无√(本次解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无一
数量变化
化 □ 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被动稀释、前一致
行动人农银凤凰减持、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168,398,907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19.52%
上市公司已发行 (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原一致行动人农银凤凰持股数量合
股份比例 计)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44,645,634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10.62%
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123,753,273
变动后持股比例: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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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19 年 3 月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星星集团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转股被动减持
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9 年 7 月 24 日
方式:水晶光电资本公积转增 (持股比例不变)
时间:2019 年 11 月 7 日
方式:水晶光电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加上水晶光电可转债持续
转股,最后被动稀释
时间:2019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
方式:一致行动人农银凤凰减持股份及水晶光电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时间:2019 年 12 月 20 日
方式:深改哲新受让农银凤凰所持股权,与星星集团建立一致行动关
系(持股比例不变)
时间:2020 年 2 月 24 日
方式:水晶光电发行的可转债摘牌,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时间:2021 年 8 月 6 日
方式:水晶光电非公开发行股份被动稀释
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
方式:一致行动人深改哲新大宗交易减持
时间:2025 年 7 月 14 日
方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实际情况以及未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来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决定是否继续增持或者减
增持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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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本情形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本情形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本情形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本情形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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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叶仙玉):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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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星星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叶仙玉):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