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26日、2025
年6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提升
股东回报能力,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
理问题的通知》
(财资〔2025〕101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
盈 余 公 积 金 72,853,943.26 元 和 资 本 公 积 金 141,057,228.79 元 , 两 项 合 计
余公积为0万元,资本公积减少至176,595,527.0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由-
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2)。
二、导致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
略有下滑。加之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瓷砖产品销售价格及毛利下滑,导致净利润较上
年同期有所下降。
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从而使累计
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
三、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
知》
(财资〔2025〕10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
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
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恒南路1288号
联系人:莫丹丹
联系电话:021-54333699
传真号码:021-54331229
电子邮箱:zqb@cimic.com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
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