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5-029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
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李亚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8),持有本公司股份 11,836,79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11.38%)的公司大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不
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出具的《关于
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李亚萍女士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至 7
月 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02,390 股,持股比例从 11.3815%
下降至 10.8985%;其一致行动人王希晨女士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7 月
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本次股份减持后,李亚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
王希晨女士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 11.4193%减少至 10.9111%。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亚萍、王希晨
住所 河南省许昌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6 月 25 日至 2025 年 7 月 8 日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
经理李亚萍女士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2025 年 7 月
中载明的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其一致行动人王希晨
女士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2025 年 7 月 8 日期间通
权益变动过程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股份 26,200 股;李亚
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本次股份减持后,李亚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希
晨女士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 11.4193%减少至
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
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股票简称 开普检测 股票代码 003008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减持股数(股)
等) 比例(%)
A股 528,590 0.5083%
合 计 528,590 0.5083%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持有股份 11,836,794 11.3815% 11,334,404 10.8985%
李亚 其中:无限售条
萍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15,095 8.5722% 8,915,095 8.5722%
持有股份 39,290 0.0378% 13,090 0.0126%
王希 其中:无限售条
晨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11,876,084 11.4193% 11,347,494 10.9111%
其中:无限售条
合计 2,960,989 2.8471% 2,432,399 2.3388%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15,095 8.5722% 8,915,095 8.5722%
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大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8),公司大股东、董事兼总经理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李亚萍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行已作出的承诺、 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意向、计划 1,04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亚萍严格履行了已作出的相关承
诺,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与已披露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
相关承诺的情形,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是□ 否
六十三条的规定,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例。
表决权的股份
注:本公告披露的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
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