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智慧 公告编号:2025-022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宿松示范项目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源互联网智慧
应用宿松示范项目”予以结项。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
“广发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实施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9,580,000 股。2016 年 3 月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9,580,000 股
新股。依据本公司向投资者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35,991,649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01 元,2016 年 3 月 22 日本公司完成了本次的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6,142,790.49 元,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收到广发证券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汇 缴 的 出 资 方 认 购 款 936,142,790.49 元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账户内: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 4301021129100319539),收到的募
集资金金额为 355,419,934.68 元;华夏银行南京将军路支行(账号 10368000000353578)
收 到 的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为 310,000,000.00 元 及 平 安 银 行 北 京 十 里 河 支 行 ( 账 号
用 801,886.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4,618,047.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16B031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制定了《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据该制
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连同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将军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 2016 年 4 月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同时满足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拟将开
设在平安银行北京十里河支行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11015140797005)予以注销,在
平安银行南京分行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5000089546898)。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同时满足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拟将开
设在华夏银行南京将军路支行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10368000000353578)予以注销,
在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301021119100363326),同时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科远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子公
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当前的市场环境以及公
司最新的战略规划,拟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基于智能技术的能量优化系统研
究与产业化项目”予以终止,将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及首次公开发行募资资金的结余
资金,用于投资“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沛县示范项目”,上述事项已经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连同
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孙公司中机清洁能源沛县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清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
行就针对用于 “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沛县示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签署了《募集
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科远智慧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当前的市场环境以及公司最新的战略规划,本
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基于云端虚拟工厂的智能制造系统研究与产业化项目”
及“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智慧电厂研究与产业化项目”。拟将“基于云端虚拟工厂的智能制造
系统研究与产业化项目”以及“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智慧电厂研究与产业化项目”剩余资金用
于投资建设“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宿松示范项目”及“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灵璧示范项目”。
其中,宿松示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能源之全资子公司宿松科远绿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宿松绿能”)实施。灵璧示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智慧能源之控股子公司灵璧国祯
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璧公司”)实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及智
慧能源、宿松绿能、灵璧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经济开发区支行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宿松示范项目”及“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灵
璧示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专户开设后,公司、智慧能源、
宿松绿能、灵璧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
协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
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能源互
联网智慧应用沛县示范项目”及“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灵璧示范项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二)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宿松示范项目”。截至 2025
年 7 月 7 日,本项目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比例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
宿松示范项目
合计 7,525.16 7,600.72 101.00% 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情况和原因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宿松示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达到结项标准。在募投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募投项
目的实际情况出发,顺利实施完成并达到预期。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造成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及使用安排
(一)剩余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止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包括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包括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其中: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的最终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是否已 项目达到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承诺投资项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预定可使 节余募集
总额 金额 (3)=
目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用状态日 资金
(1) (2) (2)/(1)
分变更) 期
基于云端虚
拟工厂的智
能制造系统 是 25,963.51 10,460.73 10,460.73 100% -
月 31 日
研究与产业
化项目
基于工业互 是 31,681.02 7,810.20 7,810.20 100% 2018 年 12 -
联网的智慧 月 31 日
电厂研究与
产业化项目
基于智能技
术的能量优
化系统研究 是 35,969.75 2,575.81 2,575.81 100% -
月 31 日
与产业化项
目
能源互联网
智慧应用沛 否 — 39,723.12 34,175.55 86.03% 5,547.57
月 30 日
县示范项目
能源互联网
智慧应用宿 否 — 7,525.16 7,600.72 101.00% -
月 30 日
松示范项目
能源互联网
智慧应用灵 否 — 35,274.18 28,816.29 81.69% 6,457.89
月 15 日
璧示范项目
合计 93,614.28 103,369.20 91,439.30 - — 12,005.46
注:1、“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沛县示范项目”、“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灵璧示范项目”
已于 2023 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予以终止;
与产业化项目”、“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智慧电厂研究与产业化项目”以及“基于智能技术的
能量优化系统研究与产业化项目”变更后,已将结余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投入“能源互
联网智慧应用沛县示范项目”、“能源互联网智慧应用灵璧示范项目”及“能源互联网智慧
应用宿松示范项目”;
行募集资金节余投入的 4,454.80 万元。
(二)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存在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涉案存款金额共计 29,500 万元,其中 12,500 万元为募集
资金。该案件经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向原告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存款本金及逾期利息。详情参考公司于
成影响。截止报告披露之日,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尚未向原告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支付存款本金及按应支付之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南通分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鉴于此,公司暂时无法将剩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流:一方面,公司将积极跟踪执行法
院执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的情况;一方面,公司将在收到浦发银行南通分行支付的存款本金
及按应支付之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继续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
法权益。
六、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二)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
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对外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二)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广发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
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