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5-046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亿元(含
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按照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即不高于
人民 币 7.95 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
月内。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回购股份报告书》(2025-015 号
公告)。
二、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33,696,500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8,305,099 股后的 1,225,391,4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8,305,099股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2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2
元/股=24,673,930÷1,233,696,500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15日。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3),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7月15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7.95元/
股调整为7.93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
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7.95元/股-0.02元/股=7.93元/股。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3.00 亿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7.93 元/股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37,831,021 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数量不低于 25,220,681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0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
本次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
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