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湖南海利: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7 17:07:30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5-032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9.64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9.44 元/股(含);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5 年 7 月 4 日(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64元/
股(含),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38万股(含)且不超过1,676万股(含),具
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预计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超过16,156.64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海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一)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对公司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1,748,483.20元(含
税)。本年度拟不考虑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扩张公司股本规模。在实
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如发生变动
的,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
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年7月4日。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7月4日。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计算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64元/股(含)调整
为不超过9.44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558,742,416×0.2)÷558,742,416=0.2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本次仅进行现金红
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
例为0。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64-0.2)/(1+0)=9.44元/股(保留两位小
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按照本次回购 A 股股份数量不低于 838 万股(含)且
不超过 1,676 万股(含),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9.44 元/股(含)进
行测算,预计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582,144 万元(含),具体回
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三、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规定,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7-07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