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 10 个交易日中,温州市冠盛汽车
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
低于“冠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7.01 元/股的 130%(22.11 元/股)。因公司实
施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5 年 6 月 18 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16.41 元/
股,自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5 个交易日收盘价
不低于“冠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6.41 元/股的 130%(21.33 元/股)。
自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冠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根据《温州市冠盛
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冠盛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冠盛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冠盛转债”的提前赎
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冠盛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冠盛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5 号)
的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公开发行了 6,016,5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165 万元,期限 6 年。票
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1 号文同意,公司 60,165
万元可转债于 2023 年 2 月 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盛
转债”,债券代码“111011”。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冠盛
转债”自 2023 年 7 月 10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利润分配结束后,转股价格调整为 17.61 元/股。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利润分配结束后,转股价格调整为 17.01 元/股。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利润分配结束后,转股价格调整为 16.41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
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
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
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 10 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冠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7.01 元/股的 130%(22.11
元/股)。因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5 年 6 月 18 日起,转股价格
调整为 16.41 元/股,自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元/股)。
自 2025 年 6 月 5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冠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根据《募集说明书》
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冠盛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冠盛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提前赎回“冠盛转债”的议案》。公司决定行使“冠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冠盛转债”全部赎
回。同时,为确保本次“冠盛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冠盛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
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冠盛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冠
盛转债”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16.41 元/
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
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冠盛转债”赎回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
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