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5-059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于2025年6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色
(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拟
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
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于近日出具了
《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的承诺函》,承诺在特定期间不减持股份,
具体内容如下:
“1、自发行人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的董事会
决议日(2025年6月22日)前6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亦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的计划,向本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其他
关联方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等不会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之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变动的内部持股主体调整不属于前述减持
发行人股份的行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
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