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
体资格。
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其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规定的参与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员工,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