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5-056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221,971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53,300,50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221,971 股)后的
发现金分红总额=451,078,532 股×0.1 元/10 股=4,510,785.32 元(含税),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公司总股本×10 股=4,510,785.32 元/453,300,503 股×10 股=0.099509(保留
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9509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金额,不四舍五入)。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53,300,503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数为
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数将不发生变化,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
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453,300,503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221,971 股后的
=451,078,532 股×0.01 元/股=4,510,785.32 元。
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总股本×10 股=4,510,785.32 元/453,300,503 股×10 股=0.099509(保留
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99509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金额,不四舍五入)。
明书》中相关承诺的发行价、收盘价、回购价将做相应调整。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太仓市青岛西路 11 号
咨询联系人:吴江、金丹丹
咨询电话:0512-53989120
咨询传真:0512-53989120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