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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天化: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20 18:43:57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5-040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6.0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6月19
日止)。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
准。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49)。2024年7
月25日,公司合计回购股份16,584,0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5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超过1%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50)。
  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截止2025年6月1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23,595,63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05%,最高成交价4.595元/
股,最低成交价3.44元/股,成交总金额89,052,211.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
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回购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
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
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
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日,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公司回购股份期间,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6,48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1%,
增持金额约为2,359.72万元(不含交易费);泸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39,20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5%,增持金额约为18,894.51万元(不含交易费),泸
州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增持行为尚未完毕。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3,595,637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05%。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目前相关
方案尚未实施,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如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或变更用途成
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
  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变更用途,或所
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
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
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回购方
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目前相关方案尚未实施。若公司未
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或变更用
途并使用,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处
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股份回购账户资金对账单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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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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