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建
股份”)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风险防范
水平,促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结合陕建股份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陕建股份及所属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
作。
本办法中“各单位”指陕建股份本级及所属各单位;“陕建
股份”指陕建股份本级;“所属各单位”指陕建股份直接管理的
所属单位及非法人分支机构等。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
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各单位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
审查和评价企业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
效性,以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
计等。
第四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治引领、依法依规。
内部审计工作在陕建股份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党和国家的方
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企业的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坚守审
计工作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三如”要求,依据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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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按照法定的程序、方法和
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审计行为合法合规,审计成果权威高效。
(二)独立自主、客观公正。
内部审计机构应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审计监督权与评价权,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秉持公正的态度,收集审计证据、分析审计
问题、形成审计结论和提出审计建议,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准确、
客观公正。
(三)全面覆盖、重点突出。
内部审计应覆盖企业管理的各个层面、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
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将审计资源集中于关键环
节和重点问题上,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有
价值的审计服务。
(四)高效协同,以审促改。
内部审计应与企业内部监督部门及外部监管机构建立良好的
沟通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与企业各业务部门建立权责明晰的协
作机制,形成整改合力;促进审计问题定性准确、审计建议切实
可行、审计整改及时有效、审计结果协同运用,充分发挥内部审
计的增值赋能作用。
(五)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遵守审计制度和审计职业道德,严格
落实审计“十二不准”工作纪律,规范审计行为,在审计工作中
知悉的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内部管理信息以及个人隐私等,
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第二章 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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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陕建股份党委、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
部构成陕建股份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在陕建股份党委的领导下开
展审计工作。
(一)党委负责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强化内部审计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具体
包括:前置研究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审计计划、重要审计报告,
协调重大审计事项、研究指导审计发现问题定性与移交、督促审
计发现问题整改及成果运用等;
(二)董事会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具体包括:
审定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审计计划、重要审计报告,督导内部审
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研究重大审计结论和整改工作,评价内部
审计机构工作成效等;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对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及会计师事务所、会计
政策等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每季度听取审计部门工作汇报以及
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审计部是陕建股份内部审计机构,负责陕建股份内部审
计工作实施及股份审计中心、所属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管理;
第六条 所属各单位应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国资委及陕建
股份相关要求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暂不具备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条
件的单位,应合理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接受陕建股份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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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业务指导、监督,在本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
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
当列入本单位预算。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 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
督,包括财务报告审计、预算执行审计、资金管理审计等;
(二)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检查内部控制制
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促进内部控制
制度的完善;
(三)对本单位的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估,识别、分析和评
价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提出风险管理的建议和措施,帮助企业
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
(四)对本单位所属企业及非法人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
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价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为考核、任用
干部提供依据;
(五)对本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重大经济合同、资产处置
等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监督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六)对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制
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组织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
考核,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七)完成本单位党组织、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审计相关工作。
第九条 陕建股份审计部的主要职责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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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定陕建股份内部审计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审计计划,
报批准后落实;
(二)负责具体执行陕建股份外部审计中介机构的选聘、管
理及评价工作;
(三)负责与审计监管机构及主管机构日常联络工作,完成
各类外部审计有关工作的协调、对接、配合事项;
(四)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所属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动、督促陕建股份及所属各单位发现审计问题
整改与成果应用工作;
(六)负责陕建股份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
作,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年度结束后提交工作报告;
(七)陕建股份审计部下设审计中心,负责陕建股份内部审
计业务的具体执行、审计研究及审计稽核工作;
(八)负责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管理等工作。
第十条 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享有以下权
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
况、财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含
电子数据),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
风险管理情况,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合同、协议、
账册、凭证、报表等,现场勘查实物资产,核实有关数据和情况;
(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
进行调查取证,要求其作出解释和说明,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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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权提出纠正、处理意
见和建议,对情节严重的,有权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五)内部审计机构有权要求企业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配合
内部审计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拖
延。
第四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对象拟定。
(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是指经本级党组织任命或委派至所
属单位,对所属单位战略落地、经济发展、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
活动负有经济责任的主要领导人员,一般为实际行使职权的单位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非法人分支机构实际负责人。坚持离任必
审,强化任中审计,任期至少审计一次,具体由各单位组织部根
据干部管理权限及需要,与同级内部审计机构共同协商提出建议
名单,报决策机构批准后实施。
存在下列情形,可不列入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主要领导因特
殊情况不能履职;上级领导干部兼任下级单位主要领导职务且不
实际履行经济责任;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不满一年,或
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强制措施、立案调查等。
经济责任审计应根据干部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实际有计划地
进行,拟审计对象存在明确退休、轮岗、调离等计划的,原则上
应提前安排审计。
(二)专项审计对象可以根据审计的具体目的和范围而有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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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各单位应围绕主责主业,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根据本
单位所处阶段和发展需要,确定不同的审计重点、方向和范围,
报经同级党委、董事会批准后,对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某一环节、
特定事项进行审查、鉴证、监督和评价。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计划编制。
(一)各单位应根据审计发展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拟定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于每年年末前报送陕建股份审计部审核,履行
各单位决策程序后实施;
(二)陕建股份年度审计计划经批准后,于每年一季度下发
执行,同步报控股审计部备案;
(三)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可在年中对年度审计计划进
行调整,调整程序按照审计年度计划制定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准备。
(一)审前调查。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项目前,
应指定审计项目组组长、主审,于审计实施 15 日前向审计对象发
送审前调查资料清单,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流程、
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状况等,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评估
潜在风险,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
(二)实施方案。各单位主审应根据审前调查结果编制审计
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应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
审计重点、审计方法、审计步骤、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分工
等内容,并报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机构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实施。
(一)进点会。审计现场工作开始时,应召开审计工作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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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向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听取审计对象的汇报,宣贯审
计实施方案重点内容、审计组成员及审计纪律,同时在被审计单
位公示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纪律要求和举报电话等内容(涉密项
目除外)。
(二)实施要求。审计组应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采用
适当的审计方法,对审计对象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等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
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并由审
计人员签名和注明日期。
(三)沟通联动。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应与被审计单位及
有关人员进行谈话和沟通,听取其意见和解释,对审计发现的问
题进行核实和确认。如遇有重大问题或争议,须立即向内部审计
机构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应联动审计机构本级业务主控部门界定
问题本质,研究改进建议。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报告编制。
(一)报告编制。审计组在完成审计现场工作后,应根据审
计工作底稿和相关资料,及时撰写并向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构提
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
审计评价意见、审计建议等内容,审计报告应做到事实清楚、证
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建议可行;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
且已经纠正的问题可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应当把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
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
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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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为
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对领导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和错误,正确把握事业为上、实
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经综合分析研判,可以免
责或者从轻定责,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保护领导干部
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征求意见。各单位审计机构应当书面征求审计对象对
审计组审计报告的意见。审计对象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后的 10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审计组应当针对审计对象提出的书面意见进一步研究和核实,对
审计报告做出必要的修改。
(三)报告审定。各单位审计报告经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构
审核、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审计工作分管领导签发。
(四)报告印发。经批准后的审计报告,各单位内部审计机
构应及时送达审计对象,抄送审计机构本级纪检机构,经济责任
审计报告抄送组织部门;审计发现相关问题应同步以《审计整改
联动告知函》形式送达审计对象上级业务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 审计整改及结果应用。
(一)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对象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实施
主体,应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落实整改责任,
限期进行整改,自报告下发之日起30日内制定整改方案,60日内
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内部审计机构。
审计对象上级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是审计发现业务相关问题整
改的主控部门,应按照《审计整改联动告知函》整改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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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整改成果进行审核;同
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应当及时分
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二)线索移交。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
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移交有关部
门调查核实。
(三)整改跟踪。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
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核实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必要
时可以安排后续审计,对整改不力或未整改的问题,应及时向本
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四)结果应用。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与内部纪检监
察、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
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
工作机制。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
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整改台账。各单位应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动态记录
审计问题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进度、整改成效,定期
报送上级审计机构备案。
第五章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 质量控制。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强化内部审计质
量控制,包括审计计划质量控制、审计准备质量控制、审计实施
质量控制、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审计整改质量控制等环节,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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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方向突出重点,数据严谨充分,问题定性准确,建议科学可
行,整改措施有效。
第十八条 研究型审计。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强化研究型审
计工作,提高审计的政治站位,善于应用系统性和批判性思维理
念,做细做准审计对象研究;不断探索创新审计方法,做深做优
问题导向研究;从点到线至面深化审计成果提炼和整改跟踪研究,
助力企业经营风险防范化解,推动企业体系机制、内控制度、业
务流程全面优化,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增值作用,促进企业高质
量发展。
第十九条 信息化建设。陕建股份应持续探索完善内部审计信
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系统规范审计工作流程,挖掘数
据应用价值,提升审计工作效能。各单位审计机构应配备审计信
息化专员,推进审计信息化系统有序上线,有效应用。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陕建股份每年对所属各单位内部审计工
作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梳理发布审计成果清单,
推进陕建股份以审促改亮点和风险防范经验共享。
第六章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内部审计档案归档、移交和保管应遵守以
下要求:
(一)立卷责任:审计档案应按项目立卷,审计组主审为立
卷责任人,负责审计项目资料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
(二)归档范围:审计项目档案的归档范围包括立项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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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等)、证明性资料(审计取
证单、审计底稿、审计查询单等)、结论性资料(审计报告、审
计整改及回复清单等)、其他过程备查资料等。立卷责任人应当
及时收集并按照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及集团《档
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整理、分类装订。
(三)保管期限:各单位审计机构根据审计项目的性质和重
要程度确定保管期限。常规的审计档案保存期10年;各类专项审
计(或审计调查)档案保存期30年;涉及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的审
计档案以及重要审计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内部审计档案使用和借阅应遵守以下要
求:
(一)借阅程序:查阅、复制审计档案的,须经审计部门负责
人批准,重大审计事项的档案须经内部审计机构分管领导批准,
并做好相关借阅记录台账。
(二)保密纪律:借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及工作纪
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档案中的机密信息,禁止未经允许将相
关信息上传至互联网等公开平台,确保审计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
性。
第二十三条 所属各单位下列审计工作资料应当自形成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报陕建股份审计部备案:
(一)内部审计有关制度及管理办法;
(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三)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审计报告;
(四)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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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损失情况、重大经济案件及重大经营风险等专项报告;
(五)其他陕建股份审计部根据审计管理需要通知备案的资
料。
第七章 内部审计队伍建设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
和业务能力,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
度。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业资格,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由同级董事会
任命。所属各单位审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和调动,应当报陕
建股份审计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 陕建股份应通过开展审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专
业技能竞赛、审计信息化知识平台宣贯、对标交流研讨、抽调人
员参加重要审计工作等方式,提升审计人员专业素养,丰富审计
人员实战经验,所属各单位应予以支持。
第二十六条 陕建股份应建立审计专家库并动态管理,定期开
展内部审计专家赋能培训,充分发挥专家智囊和引领作用,带动
各单位审计队伍能力提升。
第二十七条 陕建股份应建立审计中介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各
单位因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时,可参考择优选
择。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应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业务部门差
异化的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绩效考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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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与薪酬兑现、职业晋升、任职交流等挂钩机制。对表现突出、
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给予激励;对怠于履职、失
职、渎职损害公司利益的,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
的行政、经济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
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陕建股份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涉及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参照陕建股份《经济
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手册》等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陕西建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陕建股份通〔2021〕127
号)、《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办法》(陕
建股份通〔2021〕125 号)同时废止。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制度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准。所
属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管理制度并报集团审计部
备案。
附件:审计项目过程标准文件模板
— 14 —
附件: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通 知 书
陕建股份审通〔****〕**号
**集团(公司):
根据陕建股份集团有关规定和其党委/董事会委托,陕建股份
审计部决定自****年**月**日起,对****单位/同志****年**月至
****年**月****期间的*********事项进行审计。请按规定如实提
供有关资料。
审计组长:
主 审:
组 员: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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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陕建股份集团规定和其党委/董事会委托,我部决定自**
年 ** 月 ** 日 起 , 对 你 单 位 **** 年 ** 月 至 ** 年 ** 月 *** 期 间 的
*********事项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对审计工作的建议和要求,请及时与审计组联系。
同时,按照审计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请你单位干部职工对审
计组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地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箱:
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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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单位名称):
按照《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我们对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做出以下承诺:
一、我们提供的财务会计记录、会计报告及其他经济核算资
料,是真实和完整的。
二、我们提供的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资料,是真实和
完整的。
三、我们提供的有关会议记录,是真实和完整的。
四、我们对提供的其他经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被审计单位: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
二○**年**月**日
— 17 —
陕西建工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审 计 查 询 单
被审单位 陕西建工****公司
审计项目 ***************审计
主 审 审计员
请提供以下资料:
审
计
事
项
摘
以上查询事项请于 20**年**月**日前予以答复或签署意见,并由经办人签名、盖章后
要
退回审计组。
证据
提供
单位
意见
(盖章)
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
(签名) 日期
附件:(共 页)
— 18 —
陕西建工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审 计 取 证 单
被审单位 陕西建工****公司
审计项目 ***************审计
主 审 审计员
经核查发现:
审
计
事
项
摘
要
以上事项请核实予以认证,并于 20**年**月**日前予以答复或签署意见,并由经办人
签名、盖章后退回审计组。
证据
提供
单位
意见
(盖章)
证据提供单位负责人
日期
(签名)
附件:(共 页)
— 19 —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单位/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自***年***月至***年***月***审计报
告送达你公司,请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及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送交审计组。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意
见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视为无异议。
附:审计报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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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人员工作纪律(十二不准)
一、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
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
活动。
三、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
卡和有价证券。
四、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
求。
五、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六、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私费用。
七、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
息谋取利益。
八、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
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九、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十、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
十一、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超标准安排住宿。
十二、不准截留审计线索、查出的问题及透露未公开处理意
见和泄露商业秘密。
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对负有领导责
任的,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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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问题整改部门联动告知函
XX 部:
根据陕建股份 20XX 年审计计划,XX 审计报告等 X 份 XX
审计报告已经于 20XX 年 XX 月 X 日印发,现将相关问题进行交
换,其中涉及相关单位问题与贵部主控业务密切相关,请贵部在
问题整改过程中予以指导监督,对于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在日常业
务管理中应予以重点关注。以推动审计问题真改实改,确保整改工
作形成闭环,具体问题及责任单位详见附件。
附件:1.审计问题反馈清单;
陕建股份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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