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太龙股份: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3 17:48:48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18,296,1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6,548,883.78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金额。公司回购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8,296,12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角江路吴宅园区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庄伟阳、郭婕婷
     咨询电话:0596-6783990
     传真电话:0596-678387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