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5,558,275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5,558,275 股后的 187,979,64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人民币(含税),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
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2622457 元。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0 元人民币(含税),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告编号 2025-032)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
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5,558,275 股不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因此,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193,537,918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5,558,275
股后的 187,979,6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50,754,503.61 元(含税)。
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4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的 187,979,6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4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0 日
除权日(除息日):2025 年 6 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霍尔果斯大甲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
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2622457 元。
称:海顺转债;债券代码:123183)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
前“海顺转债”转股价格为 17.74 元/股,调整后“海顺转债”转股
价格为 17.4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3 日(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17.29 元/
股调整为 17.03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2
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七、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莘砖公路3456弄
联系人:杨高锋
电话:021-37667766
传真:021-37667766
邮编:20161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