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测绘股份: 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6-10 21:32:08

   证券代码:300826        证券简称:测绘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3177        债券简称:测绘转债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
有股份3,383,594股后的总股本163,121,843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63,121,843股*0.3元
/10股=4,893,655.29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 持 有 股 份 ) 折 算 的 每 10 股 现 金 红 利 ( 含 税 )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4,893,655.29/166,505,437*10=0.29390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
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
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
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93903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发布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6)。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剔除回购
股份后的总股本163,119,459股为基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
利润分配),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93,583.77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163,119,459股为基数(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若在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
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转股489股,公司总股本由166,504,948股变更为166,505,437
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现将分红派息方案调整如下:公司以现有总
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3,383,594股后的总股本163,121,843股为
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4,893,655.29元(含税)。
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户中持有股份3,383,594股后的总股本163,121,8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无需因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发生变化而调整分配比例。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25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作出相应的调整。
账户中持有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4,893,655.29/166,505,437*10=0.293903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
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
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
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93903元/股。
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测绘转债”转股
价格将由13.18元/股调整为13.1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8号
   咨询联系人:陈翀
   咨询电话:025-84780620
   传真电话:025-84702416
   八、备查文件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1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1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