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5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本,不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
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本次归属股票 2,247,958 股,归属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418,485,885 股增加至 420,733,843 股。
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以总股本 420,733,8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1.989314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含
税)。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 418,485,8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83,697,177.0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 20.7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
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本次归属股票
于公司总股本发生上述变化,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以总股本 420,733,8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989314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83,697,177.00 元;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实施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420,733,84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89314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1.79038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893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6 月 6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1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中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
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55 号
咨询联系人:吴灵犀、沈剑豪
咨询电话:0571-89265665
传真电话:0571-89265665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